2006年 第 11 期
总第 419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参考资料
从民商法角度谈收入确认

作  者
徐建华

作者单位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摘  要

      【摘要】如何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了购货方,是我国会计工作中的难点之一。笔者引入民商法学理论中的“交付”、“风险转移”、“孳息归属”和“所有权转移”等概念对该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民商法理论   收入确认   应用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准则”)。该准则对如何判断是否满足收入确认的第一项条件——“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未做出系统、科学的阐述,实务操作也较混乱。下面笔者拟运用民商法学理论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