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4 期
总第 398 期
总第 398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学术交流
【作 者】
卿太祥 余洋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
【摘 要】
【摘要】笔者从现代产权理论以及财权概念出发,对企业财务主体进行了一个全面的思考与分析,并有创见性地提出了财务主体二层次划分,即将企业的财务主体分为原始财务主体和法人财务主体。
【关键词】财权 财务主体 原始财务主体 法人财务主体
一、关于财权的重新定义
伍中信教授认为:财权=财力+(相应的)权利,而这里的权利包括对财力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决策权等权能。这个概念存在两点不足,一是对财力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导致概念的范围模糊;二是对财权所包括的权能概括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