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7 期
总第 409 期
总第 409 期
财会月刊(综合)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姜海臣 颜 彦
【作者单位】
中国农业银行威海市分行 山东科技大学
【摘 要】
【摘要】本文针对当前我国县乡财政收入管理状况及特点,分析了其形成原因,提出了几点完善我国县乡财政收入管理体制的建议。
【关键词】县乡财政 收入管理体制 分税制 地方税
一、我国县乡财政收入管理现状及特点
1.县乡税制体系不完善,主体税种不突出,组织收入乏力。在当前的财政体制下,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等大多划归中央、省、市(地)三级所有,县、乡两级财政分享比例很小,并且征管权限都划归给上级税务部门。县乡税制体系不完善、主体税种不突出,严重制约了县乡财政自给能力的提高。目前,县乡财政所掌握的地方税大多是零星的、稳定性差的小税种,同经济增长的关联性较差,收入弹性较小,增收的潜力较小,从而导致县乡税收规模小、质量低下,造成县乡财政收入稳定性差、保障能力低下。我国农村实施税费改革以来,乡级财政收入锐减,目前地方税的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均集中在中央,这不利于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因地制宜地运用税收杠杆组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