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7 期
总第 407 期
总第 407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改革探索
【作 者】
曾良秀 万宇洵(教授)
【作者单位】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出 【摘要】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对规范我国分部信息披露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其过于简洁,影响了实际操作性。本文针对我国分部报告主要项目的确认与计量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旨在为发布具体的分部报告会计准则操作指南提供参考建议。
【关键词】 分部收入 分部费用 确认与计量 建议
一、分部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以下简称“分部报告准则”)中指出,分部收入是指可归属于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和对其他分部交易收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和对其他分部交易收入应当分别披露。但笔者认为,分部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主要存在三个问题:第一,分部收入是指分部的主营业务收入还是指包括其他业务收入在内的总销售收入,分部收入中是否包含非正常收益,分部报告准则没有明确规定。第二,分部收入包括直接归属于该分部的收入以及企业收入中能按合理的基础分配给该分部的份额,但企业共同收入的合理分配基础是什么以及如何进行合理分配,分部报告准则中均没有提及,但这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因为“企业所选择的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是确认和计量的关键。第三,对于分部间的转移交易要求以企业实际转移价格计量,但分部报告准则对实际转移价格的含义没有做出进一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