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2 期
总第 39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学术交流
和谐社会呼唤权益会计新理念

作  者
李文美

作者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只要系统内部诸要素协调有序,系统就会运行平稳,所谓和谐社会就是社会各子系统均处于有序状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作了阐述,即注重激发社会活力,协调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从会计学角度出发,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是充分运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各个阶层的社会利益,保证企业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使社会得到全面发展。目前,权益会计还远远不能满足和谐社会的要求,缺陷如下:一是企业亏损的承担者仅是物质资本投资者(债权人和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是只有物质资本所有者才能享有对企业的控制权和剩余收益分配权,人力资本所有者在企业的利益除了报酬以外一无所有。因此,需要变更权益会计体系,以满足和谐社会的要求。
  一、变更权益会计的必要性
  1.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要构建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和谐社会,必须首先关心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益。构建权益会计新体系,可以使劳动者和经营者与物质资本所有者一样,不仅关心眼前利益的实现,而且关心长远利益的增长。这样,对维护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是有利的,也有利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