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1 期
总第 389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学术交流
财务会计目标理论的现实选择

作  者
丁 俊

作者单位
江苏科技大学

摘  要
      一、财务会计目标理论的两大学派
  1.受托责任学派。按照该学派的观点,受托责任可以作如下解释:①资源的受托方接受委托,管理委托方所交付的资源。受托方因此承担了合理、有效地管理与应用受托资源并使其尽可能保值增值的责任;②资源的受托方承担了如实向资源委托方报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过程与结果的义务,而这主要是以财务报告为手段进行的。不少学者认为,由于企业处在一定的外部环境之中,企业的很多资源是直接取自其所处的环境,因此作为资源受托方的企业管理当局还负有重要的社会责任,即最大限度地保持企业所在社区的良好环境、有效利用并培养人力资源等。
  以受托责任为目标的财务会计特别强调会计计量的结果要客观、可靠,要有助于提供受托者的受托经济管理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有助于其进行业绩评价。因此,该学派要求企业在会计计量中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
  2.决策有用学派。决策有用学派认为,财务报告的目标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1978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第l号概念公告,将财务报告的目标确定为以下三方面:①财务报告应该提供对现在和可能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使用者做出合理的投资、信贷及类似决策有用的信息。这些信息对那些相当了解经营和经济活动并愿意相当勤勉地研究这类信息的人们来说,应该是全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