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4 期
总第 546 期
总第 546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周泉
【作者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对企业缴费、个人受益的部分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缴付的企业年金是否允许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单位如何代扣代缴?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如何退还?笔者将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对这些问题作一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