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3 期
总第 431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案例分析
商誉会计新变化及其影响

作  者
张奇峰 张维宾 秦陈怡

作者单位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摘  要

      【摘要】几乎所有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上市公司都会涉及商誉会计的核算问题,因此了解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商誉处理的变化及其影响就显得迫切而重要。本文将概括新会计准则中商誉处理的变化情况,并以海南航空公司为例,说明商誉会计新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关键词】商誉   合并   新会计准则

      一、新会计准则中商誉处理的新变化
      1. 商誉初始确认与计量的变化。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商誉的确认应满足资产的确认条件:①符合资产的定义;②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或价值难以可靠地计量,因此新旧会计规范都规定对于企业的自创商誉可不予确认。对于合并产生的商誉,因其满足上述商誉确认的三个条件,因此新旧会计规范对合并商誉都予以确认。
      从计量上看,商誉是指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取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在旧会计规范中,考虑到公允价值不易取得或易被操控,因此商誉的初始计量(合并企业付出资产或承担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取得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差额之中,而未单独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