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3 期
总第 433 期
总第 433 期
财会月刊(综合)
理论与探索
【作 者】
李竟成1 孙新平2 李素青2
【作者单位】
1. 南京工程学院 南京 211167 2. 郑州轻工业学院 郑州 450002
【摘 要】
【摘要】商业信用的产生早于银行信用。为什么在银行信用作为专业的信贷供给形式存在的条件下,商业信用仍继续存在?现有的理论解释是融资比较优势理论和信贷配给理论。然而,作者质疑了这两种理论,并用新兴古典经济学的分工理论证明了商业信用的使用与相继生产和交易次序有关。
【关键词】分工 专业化 商业信用
一、问题的提出及相关研究综述
商业信用的产生和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在欧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在原始的简单交易场所——集贸市场上,商人允许顾客先行得到商品,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在我国,赊销作为一种商业信用始于先秦时期,并在宋代得到广泛发展。但是,那时的商业信用大多属于消费信用。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消费者与厂商、厂商与厂商之间的经济活动变得频繁起来,出现了上游厂商以商品让渡的形式(赊销)为下游厂商授信的情况,于是商业信用便以一种盈利信用或投资信用的形式出现了。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如今商业信用已成为一种被广泛应用的短期融资形式。问题是,商业信用作为企业的融资手段,在银行信用作为专业的信贷供给形式存在的条件下为何继续存在?现有的文献围绕这一问题主要有两方面的理论解释:商业信用的融资比较优势理论和信贷配给理论。
1. 融资比较优势理论。该理论认为,卖方企业向下游买方企业提供的商业信用之所以未被银行信用所替代,是因为卖方企业提供商业信用具有比较优势,皮特森和瑞吉恩对此做了系统而全面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