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12 期
总第 458 期
总第 458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学术交流
【作 者】
刘 勇
【作者单位】
安徽工业大学
【摘 要】
【摘要】对于会计本质,会计理论界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其中,主流观点有“信息系统论”、“管理活动论”、“会计控制论”三种。部分学者认为,以上三种观点只是提法和认识角度不同,并无本质区别。笔者在对夏恩·桑德的“契约关系论”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会计本质的主体博弈论。
【关键词】企业 会计本质 契约 博弈
对于会计本质,国内外理论界产生过很多不同的观点。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有:“工具论”(利特尔顿,1953)、“过程论”(美国会计学会,1966)、“受托责任论”(井尻雄士,1975)、“信息系统论”(西德尼·戴维森,1977)、“管理活动论”(杨纪琬等,1980)和“契约关系论”(夏恩·桑德,1997)。还有一些很独特的观点:“艺术论”(乔治·梅,1943)、“经济书写论”(霍斯金和迈克夫,1993)等。其中,“信息系统论”在国内外都属于主流观点,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还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均持这种观点,而“管理活动论”在我国会计界有着巨大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