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9 期
总第 561 期
财会月刊(中)
借鉴与参考
公司从事公益活动的利弊分析及决策监督机制探讨

作  者
赵 辉(博士)

作者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郑州 450002

摘  要

      【摘要】公司从事慈善捐赠等公益活动本可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但一些公司决策层滥用职权进行无谓的捐赠,最终损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文认为,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公益活动的领域和决策程序,赋予股东和债权人对公司公益活动的监督权,当公司公益活动违背忠实与勤勉义务时,董事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键词】公益活动   社会责任   公司形象   勤勉义务   忠实义务

      近年来随着公司社会责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从事公益活动已成为公司提升自身形象的重要策略,而公司从事公益活动的状况也成为公众衡量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状况的重要指标。但公司从事公益活动在为自身博取良好声誉的同时,也面临着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风险,如何正确处理与规避这些风险以去弊存利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一、公司从事公益活动的利弊分析
  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解决公司发展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并契合了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我国《公司法》在2005年修订版中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而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积极从事社会公益活动,国资委在《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第15条中指出,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要求之一是热心参与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支持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福利事业,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情况下,积极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公司投身于社会公益活动,可以弥补国家公益建设资金的不足,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缓解社会矛盾。而且,公司从事慈善捐赠等公益活动可以提升公司形象,提高公司品牌价值,帮助公司获得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认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