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第 1 期
总第 845 期
财会月刊(上)
审计研究
论金融审计主体

作  者
郑石桥(博士生导师)

摘  要

基于经典审计理论,提出金融审计主体的理论框架。审计主体选择是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的权利,不同的委托代理关系中,金融审计主体不同。在股东与金融机构的委托代理关系中,股东通常会自行建立审计机构,政府作为大股东时,会选择政府审计机关作为金融机构的审计主体;在金融机构总部与内部单位的委托代理关系中,金融机构总部通常会自行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在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委托代理关系中,政府会通过政府审计机关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审计。在这三种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审计业务外包的方式引入民间审计组织,相应地民间审计组织应该使用与该审计主体相同的准则。

【关键词】金融经管责任;金融审计主体;政府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民间审计组织

【中图分类号】F239.44

【文章编号】1004-0994(2019)01-0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