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3 期
总第 545 期
总第 545 期
财会月刊(上)
精品书摘
【作 者】
李广辉
【摘 要】
一、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理解不清楚导致的错误
面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在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被视为一个整体,企业现金形式的转换不会产生现金的流入和流出。例如,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是企业现金存放形式的转换,现金并未流出企业,不构成现金流量。同样,现金与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也不属于现金流量。例如,企业用现金购买3个月到期的国库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需要正确区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含义和范围。
货币资金,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只有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才能被计入企业的现金流量,对于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不能作为现金处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以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这里所说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之日起3个月内到期。通常投资日起3个月内到期或清偿的国库券、商业本票、货币市场基金、可转换定期存单、商业本票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皆可列为现金等价物。企业作为短期投资而购入的可流通股票,尽管其期限短、变现的能力也很强,但由于其变现的金额并不确定,价值变动的风险较大,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