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第 1 期
总第 821 期
财会月刊(上)
财经论坛
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探索

作  者
李 刚(副研究员)

摘  要
      【摘要】我国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整合税费制度、改革征收方式、调整收益分配比例和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四个方面。通过改革,有助于明确矿产资源税费职责定位、促进矿业权流转、维护国家对油气资源的权益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保证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建议按照“新矿业权新办法,老矿业权老办法”原则继续做好矿业权价款征收工作;对以往申请在先方式取得的探矿权,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对于新增勘查成果,实行差别化征收方式;由于油气区块面积较大,应调整设置2 ~ 3年的过渡期。
【关键词】矿产资源;权益金;财政收入;矿业权
【中图分类号】F8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8)01-0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