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07 期
总第 539 期
总第 539 期
财会月刊(上)
改革探索
【作 者】
夏 萍
【作者单位】
新乡学院 河南新乡 453003
【摘 要】
【摘要】在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过程中,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规范:一是该规范本身亟待规范,二是该规范的执行需要规范。本文选取争议较大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差错更正 结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简称《规范》)是财政部1996年发布的,其中的有些规定不尽合理或过于简单,不能很好地指导会计实务,因此函待修订与完善。
一、《规范》本身亟待规范的问题
1.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规范》第五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若差错涉及损益,则应调整发现年度的损益及留存收益。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年度发现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且涉及损益的,要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还要调整发现年度期初留存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