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8 期
总第 484 期
总第 484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审计与CPA
【作 者】
杨录强
【作者单位】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郑州 450015
【摘 要】
【摘要】本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职工薪酬的确认、会计处理等问题的规定,从审计角度提出了注意识别企业管理当局在职工薪酬上进行盈余管理的问题,以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
【关键词】职工薪酬 盈余管理 经营业绩
一、职工薪酬的内涵及确认
1. 职工薪酬的内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简称《职工薪酬准则》)的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2. 职工薪酬的确认。
(1)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还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存货成本或劳务成本。②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③除上述①和②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确认为当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