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2 期
总第 496 期
总第 496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审计与CPA
【作 者】
朱智鸿
【作者单位】
陕西理工学院 陕西汉中 723000
【摘 要】
【摘要】在高校经济活动监管中,常常因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缺乏沟通与协调而降低了高校监管的效果和质量。为此,高校应建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机制,加强对高校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监督管理。
【关键词】高校 内部审计 外部审计 协调机制
在高校审计监管中,高校内设的审计机构属内部审计,政府审计和CPA审计属外部审计。为了提高高校审计监管的运行绩效,建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协调机制,对有效监管高校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高校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 内部审计结论和外部审计结论互不认可,审计结论公信力较差。由于内部审计独立性较差,内部审计人员实践经验较少以及高校决策层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影响,导致其审计结果的质量和利用率一直较低,并因其权威性和科学性大打折扣而得不到其他审计主体的认可。政府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不熟悉高校办学特点,导致审计结论缺乏充分的说服力而使得内部审计不支持其结论。此外,CPA进行的审计因其存在一定的诚信问题而且其执行力较差,所以其他审计主体对其结论也持保留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