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1 期
总第 493 期
总第 493 期
财会月刊(综合)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曾 钧
【作者单位】
武汉市财政学校 武汉 430051
【摘 要】
【摘要】本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固定资产处理方面的差异进行了归纳比较,以供实际工作者实务操作时参考。
【关键词】会计准则 所得税法 固定资产 差异
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简称“固定资产准则”)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务院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对固定资产的处理规定存在诸多差异。为便于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本文特作如下归纳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