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2 期
总第 494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学术交流
破产清算会计含义的界定

作  者
刘家松(博士)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摘要】准确界定破产清算会计的含义,对构建破产清算会计理论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分析目前关于破产清算会计含义不同观点的基础上,从会计行为主体与会计期间两个方面阐述了破产清算会计的含义。
【关键词】破产清算 会计行为主体 会计期

  一、关于破产清算会计含义的四种代表性观点
  1. 一元主体和一段时间论。该观点认为,破产清算会计是完全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后所进行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会计行为主体是破产管理人。会计期间是破产管理人接管日至破产程序终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