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0 期
总第 490 期
总第 490 期
财会月刊(综合)
案例与分析
【作 者】
王晓敏
【作者单位】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郑州 450015
【摘 要】
【摘要】一般来说,在销量一定的条件下,销售定价越高,产生的净利润越多。但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由于土地增值税税收政策的影响,开发普通标准住宅出售时,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一定区域内,提高商品房售价反而会使企业的税后净利润下降。本文试举例说明。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率 商品房定价
一、案例介绍
甲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制定A项目一期的商品房售价。A项目一期开发的是普通标准住宅,一期占用土地面积150亩,容积率为1.8,建筑面积为18万平方米,取得该土地的历史成本为每亩55万元。经测算,一期除地价外的房屋开发成本为每平方米1 300元。A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扣除。预计A项目一期销售费用为1 677万元,管理费用为981万元,财务费用为6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