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财会月刊(24期)
金融与理财
新常态下金融支持东北振兴模式初探

作  者
林 春1,秦伟新1,刘承洋1,王 伟1(博士生导师),孙英杰2

作者单位
(1.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沈阳 110036;2.辽宁大学商学院,沈阳 110036)

摘  要

【摘要】 自2003年实施振兴战略以来,东北三省金融业的发展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为东北区域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由于该区域金融市场机制不够健全,导致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本文就新常态下东北地区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模式进行了探讨,为东北地区金融改革与创新提供参考。
【关键词】 新常态;东北振兴;金融增加值;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

东北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为推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自东北地区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十多年来,东北区域经济蓬勃发展,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化回归,民生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但从2013年以来,经济增速的持续回落,全国金融业发展疲软,尤其是东北区域金融的深层次体制和结构性矛盾凸显。在新常态下如何发展东北地区金融,从而支持东北振兴,成为一项有待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东北振兴金融业发展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银行业资本规模日益扩大,资产质量不断提高
1. 银行资本规模成倍数扩张。随着2003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东北三省金融业规模取得突破性进展。存款方面:截止2013年末,辽宁省本外币存款余额合计为39 418.00亿元,是2003年末的4.41倍,年平均增长率(基期为2003年,下同)为15.99%;吉林省本外币存款余额合计为14 885.94亿元,是2003年末的4.32倍,年平均增长率为15.76%;黑龙江省本外币存款余额合计为18 131.80亿元,是2003年末3.77倍,年平均增长率为14.19%。贷款方面:截至2013年末,辽宁省贷款余额合计为29 722.00亿元,是2003年末的4.12倍,年平均增长率(基期为2003年,下同)为15.2%;吉林省贷款余额合计为12 695.25亿元,是2003年末的3.16倍,年平均增长率为12.18%;黑龙江省贷款余额为13 803.94亿元,是2003年末的2.85倍,年平均增长率为11.1%。而2013年末全国金融机构总本外币存款余额合计为1 174 000亿元,是2003年末4.86倍,年平均增长率(基期为2003年)为17.13%;金融机构总贷款余额合计为868 000亿元,是2003年末4.24倍,年平均增长率(基期为2003年)为15.53%。
通过上面数据得出,东北三省金融机构的存贷款规模逐年增加,并向全国平均水平靠拢。回顾2003 ~ 2013年,基于国家振兴初期阶段金融政策倾斜和扶持,东北三省金融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从图1可以看出,大约在2007年末三个省的存贷款都发生了拐点性变化,比2003 ~ 2006年区间段增长的更快。尽管受到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振兴效果仍然表现明显,有效地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使东北三省的存、贷额增速再创新高。其中存、贷款余额年均增长率(基期为2007年)辽宁省为17.3%和19.1%,吉林省为18.42%和16.3%,黑龙江省为15.7%和17.78%。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近期所取得振兴效果的各种量化指标都优于振兴之初,东北三省的金融业取得阶段性进展。

 

 

 

 

2. 银行资产质量态势回归理性化。基于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前身,很多国有企业因经营状况不善而面临倒闭破产,造成大量银行借款不能如期偿还,出现了许多不良贷款,致使该地区不良贷款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人民银行资料统计,2012年末和2013年末东北三省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1.56%和26.36%,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1.76%和8.56%,可见不良贷款正在趋于合理化回归。进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核销与剥离,也是区域金融改革一项重要的扶持政策。2005年末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顺利完成股份制改革中的不良贷款剥离工作,共剥离不良贷款832亿元,不良贷款率下降12.8个百分点。截至2008年末,国有五大商业银行完成对不良贷款进行核销与剥离的工作,东北地区不良贷款发生实质性变化,趋近于全国不良贷款平均水平,回归合理化区间。
从表1可以看出不良贷款率的变化,以黑龙江省表现最为明显,从2007年的24.6%到2008年的4.9%;其次吉省林从2007年18.61%到2008年的5.08%;最后辽宁省从2007年的12.25%到2008年的3.64%。2011年末,吉林省率先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振兴政策效果显著。紧接着2012年末,黑龙江省的不良贷款率也控制到全国平均水平。至此,唯有辽宁省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由于辽宁省贷款总量占比东北三省权重较大,调整相对会慢一些,随着逐年递减的趋势很快就会逼近于全国平均水平(见图2)。

 

 

 

 

 

 

 

 

(二)保险业的发展势态良好,保障能力日趋增强
实施振兴政策出台之前,东北三省的保险业务发展相对缓慢,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而且保险机构比较单一,许多偏远农村地区保险面临空白。随着国家实施振兴东北战略,保险业深化了全面改革,增加了保险种类,拓宽了服务范围,尤其是农村政策性农业保险得到全面推进,保险市场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国家保障体系日趋增强。截至2013年末,东北三省保险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保费收入:辽宁省原保费收入为622.62亿元,是2003年的3.4倍,年均增长率(基期为2003年,下同)为13.34%;吉林省原保费收入为232.54亿元,是2003年3.95倍,年均增长率为14.73%;黑龙江省保费收入为344.15亿元,是2003年3.24倍,年均增长率为12.47%。赔偿支付:辽宁省保险赔付支出为239.92亿元,是2003年6.15倍,年均增长率(基期为2003年,下同)为19.92%;吉林省保险赔付支出71.45亿元,是2003年5.88倍,年均增长率为19.39%;黑龙江省保险赔付支出98.33亿元,是2003年7.76倍,年均增长率为22.74%。而全国总的保险收入为17 222亿元,是2003年4.44倍,年均增长率(基期为2003年)为16.07%,总的赔付支出为6 213亿元,是2003年7.76倍,年均增长率(基期为2003年)为22.14%。基于上面数据分析,保险收入逐年递增,其中以吉林省增加最快,其次是辽宁省;赔付支出也在逐年递增,其中以黑龙江省增加最快,其次是吉林省。虽然吉林省保险业务开展状况要好于辽宁省和黑龙江省,但是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保险业务有待进一步加强,促使东北三省保险业进入稳定的发展轨道,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见图3)。

 

 

 

 


(三)证券市场日趋活跃,融资结构多样化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实施振兴战略的最初几年,该地区融资结构仍较单一,几乎完全依赖贷款融资,证券市场低迷,一些企业因生产经营不善而面临破产退市。基于2006 ~ 2007年间企业上市工作陆续恢复及证券经营机构综合治理工作圆满完成,贷款融资比例出现大幅度下降,股票债券融资比例提高到17.5%,融资结构出现多样化,促使证券业步入正轨。虽然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该地区股票债券融资比例有所下降,但2008 ~ 2012年的增长速度一直在10%以上。截至2012年末,辽、吉、黑三省的股票债融资比例分别为26.4%、12.8%、18.9%,略见振兴效果。实施有效振兴政策,鼓励非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多样化发展,是促进东北经济迅速崛起的重要保障(见图4)。

 

 

 

 

二、新常态下东北地区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存、贷款全国占比及存贷比总体呈下降趋势
截至2013年末,东北地区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为78 329.02亿元和59 522.69亿元,分别是2003年的4.56倍和4.07倍。虽然存、贷总量上有所增加,但其全国占比由2003年的7.8%和8.6%下降到2013年6.7%和6.8%。分区间段看,2003 ~ 2008年间其存、贷款全国占比一直呈下降趋势,2009年以后,呈缓慢攀升趋势。存贷比(金融机构贷款余额/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是反映金融机构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能力以及金融机构配置资本效率的指标。从图5可见,东北三省的存贷比呈逐年下降趋势,吉林省表现最为明显,从2003年的0.99下降到2013年的0.73,和辽宁省总体上趋于全国平均水平,而黑龙江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三者与全国差距正在逐渐缩小。虽然金融机构过度放贷情况有所改善,但金融机构效率仍然表现怠慢,其盈利能力也会越来越差。

 

 

 

 

(二)区域金融深化程度不足,滞后于经济发展
金融界通常用金融相关比率来描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深化程度,这个概念最早源于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1969年出版的《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书。该书提到金融相关比率不仅可以反映一国或一个地区金融发展的特征、程度和趋势,也可以反映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联程度。基于我国金融资产主要集中于银行信贷方面,其金融发展程度可以用金融机构存贷款之和与GDP的比值表示,即金融相关比率=(金融机构存款余额+金融机构贷款余额)/GDP。通过对2003 ~ 2013年东北三省及全国金融相关比率指标测算得出(见图6),东北三省的金融发展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这种差距在逐年拉大,表明该地区金融深化程度严重不足,远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地区,并且影响到区域经济发展结构。

 

 

 


从区间段看,2003 ~ 2008年该地区金融相关比率一直呈下降趋势,因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末下滑到十年来的最低点,从2009年开始受国家保增长政策调控而又快速上升且趋于稳定增长。从地区内部看,由于辽宁金融基础环境较好,所以其金融发展水平相对较高,而吉林和黑龙江两省相对较低。纵观三个省金融相关比率均低于国家平均水平,可见该地区金融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三)区域金融贡献率较低,抑制地区经济内生动力
金融业增加值是指金融业的全部基层单位一定时期内新创造出来的价值之和。它等于金融从业人员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以及金融机构营业盈余等项目的总和。金融业增加值与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所占比重大小,反映该地区金融业拉动经济增长力量的大小以及该地区金融业的发育程度。虽然因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及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东北地区越来越重视金融业的发展,其产业增加值也得到快速提升,但是金融业附加值与该地区生产总值的占比依然呈下降趋势。截至2013年末,东北三省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 990.28亿元,是2003年的7.94倍,占比本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3的1.9%增加到3.6%,但与全国平均水平7.0%,仍有很大差距,并且足足高出3.4个百分点。与2003年相差2.5个百分点对比,显然这种差距在不断增大。辽宁、黑龙江两省均比2003年末提高1.7个百分点和3.1个百分点,而吉林省却下降0.4个百分点。由于东北区域贡献率较低,导致新常态下区域经济增长乏力,短期取得的政策效果会被削弱(见图7)。

 

 

 

 

 

三、新常态下的东北地区金融发展模式
从现阶段看,中国的经济进入了“新常态”,从本质上讲,我国经济将告别以往粗放型的高速发展,进入高效率、低成本、可持续性的中高速发展阶段。而在“新常态”下,也恰逢所谓的“三期叠加”,即增长的换档期、结构调整的阵痛期和前期政策刺激的消化期。在这种内外环境兼不利的情况下,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也面临着重重困难,区域金融的全面支持显得尤为重要。要将现有区域存在的优势条件转化为新常态下振兴发展的动力,就必须得到现代金融手段、金融工具、金融市场体系的支持。通过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支持,改善该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促使区域金融资源得到充分、合理配置,进一步为东北经济发展创造条件(见图8)。

 

 

 

 

 

 

(一)构建完善的东北区域政策性金融支持
政策性金融的宗旨是在贯彻政府的产业和区域政策意图下,不以营利为目标,优化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带动区域经济协调稳步发展。尤其是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发挥着商业性金融不可替代的功能。
1. 高度重视政策性金融在支持东北振兴中的主动性、主导性功能作用。区域振兴是一个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多的渐进推动过程,商业性金融不能满足振兴融资需要。借鉴国外区域金融和欠发达区域金融发展的经验,对振兴东北提供直接强而有力的金融支持的重任,也义不容辞地落在政策性金融机构肩上。政策性金融在东北振兴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弥补商业性金融在完善该地区的基础行业、中长期建设项目融资渠道等方面的不足和缺位;另一方面又可以吸引商业性金融参与符合国家政策或国家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的高风险新兴产业、重点产业的开发和培育。例如:截至2014年6月末,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城镇化贷款余额1 747.25亿元,占同期人民币贷款余额的77.74%,已经成为地区城镇化建设的主力银行。同时,承接东北区域的重要铁路项目也由国开行牵头组成银团贷款来完成,其中国开行贷款份额占到75%,对于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政策性金融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 搭建全方位区域政策性投融资平台。鉴于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新常态”下的全面振兴,国家应该继续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对于该区域的民间投资项目,提供长期的开发性优惠贷款,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合理布局。同时,建立区域发展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等,其基金的资本来源可由政府担保的区域发展债券来完成。通过将现有的东北地区发展基金和财政扶贫基金集中起来,再从国家预算投资中提取部分非还贷款项,创造多方面的政策性融资平台。东北地区拥有丰富的农业、能源、矿业资源等具有先驱优势的自然资源,应进一步鼓励政策性开发基金向其优势产业领域投资,使该区域优势资源融资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促进区域快速发展。还要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社会资金的融资力度,以此来保障政策性金融机构长期稳定的资金源泉。2015年两会的民建中央提案中,也特别强调并建议探索成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给予中小微企业直接金融支持,同时鼓励推动现有三大政策性银行运营机制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增进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3. 拓展服务东北“三农”的政策性业务范围和创新性金融合作。东北三省作为我国主要的粮食产区,对国家粮食安全工程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近几年也面临黑土地土质衰弱、不可抗自然灾害增加、产能效率低等现实问题。2014年东北地区发生严重干旱,辽宁省近1/3作物受灾或面临绝收,而吉林省的农安、公主岭等10个产粮大县也发生大旱,部分地块绝收,导致东北地区的农业损失惨重。因此,要国家进一步完善支持扶助政策,增加保费补贴品种,扩大保费补贴覆盖地区,减少相应的经济损失。出台对东北区域支柱农产品保险和特色农产品保险的支持政策,并研究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做好巨灾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为该地区三农提供更多更好的风险保障。同时,尽快建立该区域的巨灾风险基金,应对因重大自然灾害形成的大额赔付。
将农村信用社与农村政策性银行合二为一是新常态下农村政策性金融又一个突破口,两者的结合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交易成本问题和农民的分散性问题,这种创新属于农村政策性金融中最重要的制度创新。新型的农村政策性金融体系是一种官(农发行)民(农信社)结合模式,主要是由县联社、基层农信社委托代理农发行的政策性金融业务。这种“官民结合”模式类似于法国农业信贷银行(CA)的“上官下民”运营模式。构建功能完善、机制健全的区域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体系和新型的农村合作金融机制,无疑对东北区域农村金融及农业保险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和能力有所提升,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中国梦。
(二)全面推进东北区域商业性金融发展多元化
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是中央政府为实现中国区域经济平衡的重大举措。在全国统一的金融政策下,由于东北区域金融的货币信用水平、资金的投资回报率等远远低于东部发达地区,这些都给地区间经济金融利益带来了巨大的冲突和摩擦,进而演变为区域经济金融的差距扩大化。因此,在依托国家金融政策背景下,政府制定适合该区域发展需要的商业性金融支持战略,加快金融市场运作效率与资金吸纳能力,解决资本不足等问题,构建有利于东北区域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尽快实现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
1. 实施差别化的货币政策,奠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先发驱动力。综观区域开发的成功经验,制定行之有效的区域金融政策是重中之重。早在最优货币区理论提出之初,蒙代尔就指出“最优货币区”既可能大于国界范围,也可以在一国国界之内。比如,美国政府对区域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极具针对性的倾斜性货币政策:依据地区差异,设置不同标准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并制定完善的社会投资法律环境等。这些政策大大地推进了美国西部大开发的工业化进程。要实现金融对经济的强大推动力,并且满足经济发展对资金的巨大需求,就需要不断实行金融制度创新。
区域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使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摆脱地方政府的干预,消除中央银行的盈利行为等。东北地区金融发展相对比较落后,严重的束缚了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的步伐。基于上面经验,可以充分发挥央行东北大区行——沈阳人行的作用,在国务院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指导下,深入分析东北区域金融运行状况,为其制定区域性货币政策提供行之有效的建设性意见。由于东北地区银行存款在区域金融资产中占绝对比重,显然在全国统一的存款准备金制度下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因此,可以争取适当降低东北地区各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增加东北地区银行的可用资金量,提高货币乘数,实行有区别的再贷款政策。
东北地区的不良贷款率仍然有待降低,积极的推动东北地区信用环境建设,完善健全的区域信用体系框架,促进信息对称下的银企之间的合作。同时,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研究制定处置东北区域不良金融资产的实施方案,这方面可以借鉴天津、重庆市试点经验。在东北地区成立省级资产管理公司试点,承接、托管和处置地方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实现不良资产处置与促进国有企业转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衔接。也可以设立区域性资产交易中心,引进各方资源参与地方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的处置,促进资产的流动与重组。
2.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促进融资模式发展多元化。借鉴美国经验,通过改善落后地区的投资环境,引导和刺激民间投资,尤其强调落后地区基础设施及基础工程的优先投资和建设,从而拉动该地区的经济增长。
东北地区应该加快推动资产证券化,提高存量资金流动性。同时,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让更多的民营金融机构加入进来,提高投资效率,为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提供新的活力。一方面,可以在全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上,允许东北地区一些管理规范、资产质量高、风险控制较好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不同性质的机构入市,扩大东北区域的融资平台。例如:2014年12月29日,东北地区规模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盛京银行(股份代码为2066)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成为继重庆银行、徽商银行、哈尔滨银行之后,第四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的城商行,是四家中净募集金额最高的城商行,也是辽宁省首家登陆香港资本市场的金融企业,这无疑给辽宁乃至东北三省的经济带来了新的融资平台和活力。另一方面,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门槛,试点成立支持东北区域发展的民营金融机构,包括区域民营银行、信托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等。尤其是民营银行,随着东北地区金融市场上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日益强烈,以及现有金融体制下的金融供给与需求出现极度的不均衡,所以东北地区应该尽快成立立足于区域发展的民营银行。李克强总理提出,东北需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经营和创新创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促进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试点设立民营银行。
3. 寻找“接地气”的金融新支点,推动区域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深度融合。当前,东北金融与产业的结合仍然停留在简单合作的初级阶段,两者并没有形成“唇亡齿寒”的合作伙伴关系。一方面,银行只负责给企业贷款和向企业融资,并没有真正深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当中,对于当前的经济形势不能给予可行性的援助指导,导致企业一遇到突发危机就很难去应对。另一方面,银行因考虑企业因变故产生的风险要求企业提前还款,这对遭遇困境的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所以,当下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深度融合,是突出发展东北区域金融的一个新支点。
基于东北产业资本对金融资本的特殊需求,可以通过以下四种形式进行资本融合来完成:①通过建立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促进金融资本向产业资本转化;②通过股权交叉销售,推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③通过产业资本或金融资本进入对方资本中,以控股方式实现融合;④以股权合作方式构建东北金融中心投资公司,整合和运营东北金融资本,促进与产业资本的融合。除此之外,还应大力发展东北三省的联合产权交易所和金融产品交易所,争取“新三板”扩容城市试点,积极开展非上市企业股权交易、债券交易和资产证券化等创新型业务,支持企业利用债券、票据和集合信托等产品进行融资,发挥协同联动效应,增强要素市场辐射和服务能力。在时机成熟的条件下,也可以联立发起设立促进区域发展的多只产业投资基金,进行中长期权益性投资,促进创业投资、改造重组和新兴产业发展,增强产融的更深程度结合。
主要参考文献
张国俊.东北振兴十年金融业发展回顾与展望[J].经济纵横,2013(10).
【基金项目】 辽宁省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支持东北振兴模式研究”(项目编号:NNAC20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