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6 期
总第 476 期
总第 476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改革探索
【作 者】
耿建新 朱友干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结合人力资本权益,以股权激励的目的为切入点,从股权激励的费用观、资产观以及收益分配观角度探讨股权激励核算方法的优化。
【关键词】股权激励 费用化 资产化 人力资本权益
一、现行股权激励核算方法
就股权激励的会计核算而言,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2004年发布了修订后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23号——以股票为基础报酬的会计处理》(SFAS123);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于2004年发布了《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以股权为基础的支付》(FRS20);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4年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IFRS2);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根据IFRS2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简称“股份支付准则”)。这些准则都涉及股权激励的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