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第 4 期
财会月刊(4期)
参考借鉴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企业的影响

作  者
邵春燕1,2(副教授),许阳阳2

作者单位
1.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济南 250100;2.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济南 250014)

摘  要

      【摘要】中国经济要保持稳定增长,需要企业增加投资,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国家部署完善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本文拟从净利润、所得税及现金流量三个方面,分析新政策实施对企业的影响,进而为企业的投资决策以及如何利用新政策获利提出建议。
【关键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平均年限法一、引言
当前,中国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利润率普遍下降,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资金链的压力过大。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迫切需要企业加大投资,不断创新。基于此,2014年9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以延缓企业纳税时间,降低企业当前税负,进而缓解企业现金流的压力,促进企业扩大投资,支持企业不断创新,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将会对企业的净利润、所得税、现金流量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文拟从净利润、所得税及现金流量三个方面,分析新政策实施对企业的影响,进而为企业的投资决策以及如何利用新政策获利提出建议。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内容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主要内容
1.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可按6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方法加速折旧。
2.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 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3.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按规定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方法加速折旧,促进扩大高技术产品进口。
(二)对企业的影响
1. 对净利润的影响。根据政策规定,企业可以对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则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在其折旧期内呈现“前多后少”的分布。在其他成本费用不变的情况下,使得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的早期成本费用较高,而在固定资产折旧的后期成本费用较低。假设在固定资产折旧期内,企业的收入能力稳定,即企业收入水平不变,则企业利润总额逐年降低,在所得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使得企业净利润水平在固定资产折旧的早期较低,此后随着折旧额的降低而提高。
若企业按照60%缩短折旧年限,则固定资产在原折旧期的早期有折旧,原折旧期的后期无折旧。在其他成本费用不变的情况下,使得企业在固定资产有折旧时成本费用较高,而在固定资产无折旧时成本费用较低。假设在固定资产原折旧期内,企业的收入能力稳定,即企业收入水平不变,则企业利润总额在固定资产有折旧时低,无折旧时高,在所得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净利润水平在固定资产有折旧时低,无折旧时高。
2. 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在其折旧期内呈现“前多后少”的分布。在其他因素(收入、其他成本费用)都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利润总额在固定资产折旧的早期较低,此后随着折旧额的降低而提高,在所得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这将导致企业的应交所得税在固定资产折旧的早期较低,此后随着折旧额的降低而提高。
在按60%缩短折旧年限的情况下,固定资产在原折旧期的早期有折旧,原折旧期的后期无折旧。在其他因素(收入、其他成本费用)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利润总额在固定资产有折旧时低,无折旧时高,这将导致企业的应交所得税在固定资产有折旧时低,无折旧时高。
3. 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来说是现金的流出。若企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在其他因素(收入、其他成本费用)都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应交所得税在固定资产折旧的早期较低,此后随着折旧额的降低而提高,这会导致企业的现金流量在固定资产折旧期初较高,此后随着折旧额的降低而降低。
若企业按60%缩短折旧年限,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应交所得税在固定资产有折旧时低,无折旧时高,这会导致企业的现金流量在固定资产有折旧时高,无折旧时低。
三、案例分析
假设某制造业企业于2014年1月1日购入价值500万元的研发设备一台,使用期限为5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一)相关指标的计算
1. 平均年限法下相关指标的计算。
2014年固定资产期初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值
2015年固定资产期初账面价值=上期固定资产期初账面价值-上期应计提折旧额=500-100=400(万元)
依此类推,可以计算出余下各期固定资产期初账面价值的金额。
本期应计提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500÷5=100(万元)
折旧可抵扣的所得税额=本期应计提折旧额×所得税税率=100×25%=25(万元)
折旧对净利润的影响=-本期应计提折旧额+折旧可抵扣所得税额=-100+25=-75(万元)
具体计算指标如表1所示。

 

 

 

 

2. 双倍余额递减法下相关指标的计算。
2014年固定资产期初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值
2015年固定资产期初账面价值=上期固定资产期初账面价值-上期应计提折旧额=500-200=300(万元)
依此类推,可以计算出余下各期固定资产期初账面价值的金额。
2014年本期应计提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账面价值×(2÷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500×(2÷5)=200(万元)
2015、2016年本期应计提折旧额计算与2014年相同。
2017年本期应计提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账面价值÷2=108÷2=54(万元)
2018年本期应计提折旧额计算与2017年相同。
折旧可抵扣的所得税额=本期应计提折旧额×所得税税率=200×25%=50(万元)
折旧对净利润的影响=-本期应计提折旧额+折旧可抵扣所得税额=-200+50=-150(万元)
具体计算指标如表2所示。

 

 

 

 

3. 按60%缩短折旧年限的情况下相关指标的计算。
2014年固定资产期初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值
2015年固定资产期初账面价值=上期固定资产期初账面价值-上期应计提折旧额=500-166.67=333.33(万元)
依此类推,可以计算出余下各期固定资产期初账面价值的金额。
本期应计提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500÷(5×60%)=166.67(万元)
折旧可抵扣的所得税额=本期应计提折旧额×所得税税率=166.67×25%=41.67(万元)
折旧对净利润的影响=-本期应计提折旧额+折旧可抵扣所得税额=-166.67+41.67=-125(万元)
具体计算指标如表3所示。

 

 

 


(二)新旧政策对各指标的影响
1. 对净利润的影响。由于折旧以成本费用的形式在税前进行扣除,所以,一方面折旧使得利润总额减少,另一方面折旧通过减少利润总额,进而会减少企业应交纳的所得税,即具有抵税作用。因此,折旧对净利润的影响应该是对这两方面的影响之和,即折旧对净利润的影响=-折旧额+折旧可抵扣的所得税额(“+”表示使净利润增加,“-”表示使净利润减少)。其中,折旧可抵扣的所得税额=折旧额×所得税税率。
(1)表1与表2的计算结果比较。平均年限法下,折旧对净利润的影响数额始终不变,即在利润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折旧期内净利润不变;双倍余额递减法下,折旧对下,折旧期内净利润随时间递增。
(2)表1与表3的计算结果比较。平均年限法下,折旧对净利润的影响数额始终不变,即在利润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折旧期内净利润不变;折旧年限缩短60%的情况下,在2014 ~ 2016年期间,折旧对净利润的影响数额较大,即在利润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此期间内净利润较低,在2017 ~ 2018年期间,企业不再计提折旧,折旧额为零,因此折旧对净利润的影响数额也为零,即在利润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此期间内净利润较高。
2. 对企业应交所得税的影响。企业应交所得税受到企业的利润总额和税率的影响,当税率不变时,所得税额的大小取决于利润总额的大小。
(1)表1与表2的计算结果比较。平均年限法下,折旧期内折旧额不变,在其他因素(收入、其他成本费用)都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利润总额不变,在所得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应交所得税额不变。双倍余额递减法下,折旧期内折旧额递减,在其他因素(收入、其他成本费用)都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利润总额递增,在企业所得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应交所得税额随时间递增。
(2)表1与表3的计算结果比较。平均年限法下,按照较长的期间计提折旧,折旧额相对较低,在其他因素都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利润总额较高,在企业所得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应交所得税额较高。在折旧年限缩短60%的情况下,在2014 ~ 2016年的折旧期间内,折旧额增加,因此企业利润总额较低,在企业所得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应交所得税额较低,而在2017 ~ 2018年期间,企业不再计提折旧,在其他因素都不变的情况下,利润总额较高,因此在企业所得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应交所得税额较高。
3. 对现金流量的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受到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的影响,当现金流入量不变时,现金流量的大小取决于现金流出量的大小。企业某年现金净流量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现金净流量=税后收入-税后付现成本+折旧抵税
根据这个公式,在收入、付现成本和所得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折旧额的高低决定了企业某年现金净流量的高低。
(1)表1与表2的计算结果比较。平均年限法下,折旧额不变,因而现金流量不变。双倍余额递减法下,折旧额随时间递减,因而现金流量随时间递减。
(2)表1与表3的计算结果比较。较长折旧期间的平均年限法下,折旧额不变且较低,因而现金流量不变且较低。折旧年限缩短60%的情况下,在2014 ~ 2016年期间,折旧额较高,因而现金流量较高,在2017 ~ 2018年期间,没有计提折旧,折旧额为零,因而现金流量较低。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结论
1. 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实施后,若企业利润水平不变,企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净利润水平在固定资产折旧的早期较低,此后随着折旧额的降低而提高;企业采用按60%缩短折旧年限时,净利润水平在固定资产有折旧时低,无折旧时高。
2. 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实施后,在所得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企业的应交所得税在固定资产折旧的早期较低,此后随着折旧额的降低而提高;企业采用按60%缩短折旧年限时,企业的应交所得税在固定资产有折旧时低,无折旧时高。
3. 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实施后,在其他因素都不变的情况下,企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企业的现金流量在固定资产折旧期初较高,此后随着折旧额的降低而降低;企业采用按60%缩短折旧年限时,企业的现金流量在固定资产有折旧时高,无折旧时低。
(二)对策建议
1. 企业应根据自身状况来适当利用新政策。①对于拥有较大价值固定资产,折旧额在成本费用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可以利用新政策的优惠及时更新固定资产。②创立初期的企业可以在新政策实施后加大固定资产的投资,以获得税收上的优惠,同时减轻现金流量的压力;成长期的企业可以借此机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扩大企业规模。③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企业可以加快规模扩张;其他行业企业可以加大在研发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升级技术。④拥有2014年1月1日前购进的尚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企业,可以结合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做出投资决策。若固定资产临近报废时点,则可提前更新,一方面享受新政策带来的好处,另一方面新固定资产的高效率也将提高企业生产力。若固定资产距离报废尚有一定时间,则可以综合考虑固定资产的生产效率以及市面上新固定资产的价格,做出相关决策。
2. 企业可以结合筹资和投资决策,做出新政策下的固定资产更新决策。若企业无固定资产更新预算,则需要比较新筹集资金的成本,或更改原有资金用途的机会成本,与新政策下节约的现金流量的数额,此时应当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以及节约的现金流量可能带来的收益。
主要参考文献
李雪峰.加速折旧有利企业减轻现金流压力[N].证券时报,2014-09-26.
杜海.加速折旧政策“降压”资金链[N].经济导报,2014-09-2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201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