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第 22 期
总第 698 期
财会月刊(下)
金融与理财
科技信贷产品创新的拓展空间探究

作  者
杨 哲

作者单位
(天津财经大学金融系 天津 300222)

摘  要

【摘要】 近年来,银行加大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陆续推出一系列创新型的科技信贷产品。本文首先对现有科技信贷产品的运作模式进行适用性分析,提出了支撑科技信贷产品创新的四轮驱动机制。最后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对创新的空间进行拓展研究,设计出两款不同类型的科技信贷产品,旨在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科技信贷产品的实践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科技信贷   产品创新   驱动机制   拓展空间

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我国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和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面对大量尚未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科技成果和嗷嗷待哺的“弱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寻求一条能够促进科技和金融有效契合、释放科技创新活力的发展路径成为当务之急。
发达国家在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主要借助于两条渠道:一条是包括VC、PE、引导基金、上市融资等在内的直接融资渠道;另一条是以银行信贷、债权融资为主的间接融资渠道。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资本市场结构,直接融资渠道并不通畅,因而创新发展银行信贷业务不失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
一、科技信贷现有产品种类及其适用性分析
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高风险、高成长的特点相对应,科技信贷产品与普通企业的信贷产品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抵质押物缺乏,拥有更多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且在产品转化、市场开拓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正因为如此,企业的成长空间巨大,对银行后续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旺盛。因此,科技信贷产品的设计应打破传统的信贷业务模式,在信贷评估时应更多地关注企业的创新能力、发展能力,制定合理的贷款价格,以为企业提供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支持,使企业成为忠实的客户。目前,银行创新型的科技信贷产品运作模式主要有三种:
1. 质押贷款模式。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一经提出便受到企事业单位的广泛关注,然而时至今日,这项工作依然面临着评估难、变现难等问题,业务开展举步维艰。目前,银行除了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这一创新信贷产品之外,还积极拓宽了质押物的范围,如应收账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均可用于质押。其中,股权选择权质押贷款是一款颇具特色的创新型科技信贷产品。
该产品涉及三方主体,除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银行外,还有了解相关行业特征的类中介机构——科技发展集团,与银行组成利益共同体。通常来说,科技发展集团将符合筛选标准的企业推荐给银行,银行进行考察后提交评审会审核,审核通过后与企业签订股权选择权协议等相关合同,随后银行发放贷款,科技发展集团以科技服务专项风险准备金对该笔贷款进行风险保障。贷款到期时,若企业能履约还款,则合同终止;若企业不能履约,则先由银行对企业进行追偿,追偿不足部分由风险准备金补足,银行在获得股权后对外转让,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弥补银行的损失,剩余部分用于补偿风险准备金。
2. 保证贷款模式。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没有足够的抵质押资产,较难获得担保机构担保、银行授信额度。联保联贷是一项企业无须抵质押即可办理贷款的业务创新。联保是指多家企业组成联合担保体,互相提供担保;联贷是指担保体联合向银行申请授信,获得贷款。银行开展的联保联贷业务是指由若干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自愿组成联保小组,各成员间协商贷款额度,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担保体形式联合向银行申请授信,银行对联保小组的资质进行审核,若符合放贷标准则双方签订协议,发放贷款。在贷款持续期内,小组成员互相监督,形成约束机制;贷款到期时,按合同约定各自偿还贷款,当其中某个成员无法还款时,其余成员因承担连带责任而代为偿还,最终实现联保小组的共同还款。
3. 投贷联动模式。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银行信贷的供给与企业的融资需求存在期限错配问题,即企业在发展初期,难以获得银行的青睐;而进入成熟期后,信用资质得以提升,银行便比较放心地给予贷款,其他融资渠道也为之打开。投贷联动模式的出现,使商业银行通过与投资机构合作,将信贷投入前移,从而解决了期限错配这一问题,为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投贷联动是对美国硅谷银行的成功借鉴,它是指银行和VC、PE等投资机构达成战略合作,投资机构在对企业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率先进行股权投资,银行随后跟进贷款的一种股权投资与银行信贷之间的联动投资模式。投资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关注的是企业的成长性,它不仅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带来资金,而且同时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理念,能帮助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制定合理的战略目标,促进企业快速成长。
以上三种模式的特点如下表,资料系笔者收集整理。
二、支撑科技信贷产品创新的四轮驱动机制
1. 企业需求促进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贯穿整个成长周期,在初创期,企业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进入成长期后,面临着将产品和技术商品化,需要大量资金用于扩容改造厂房及生产设备、雇佣劳务人员、拓展市场等。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开支大、成本高,企业基本上是没有利润收入的,因此资金短缺成了企业发展的一个大问题。
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育状况来看,创业板、中小板的上市门槛依然较高,场外交易市场发展滞后,VC和PE的退出机制并不通畅,资本市场不能满足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肩负起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历史使命,提供贷款是目前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一条重要途径。
2. 银行竞争刺激创新。近年来,改制后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中小银行迅速崛起,外资银行大量入驻,银行业的竞争环境日益激烈。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将全面放开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管制,信贷市场开始逐渐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对资质信用优良的大型企业来说,融资渠道广泛,议价能力较强,银行存贷利差收入会显著下降;而对议价能力较弱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存贷款利差则不会受到太大影响,成为银行竞相争夺的资源。
银行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进行科技信贷产品创新,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这样银行不仅能分享信贷业务带来的利润增长,而且能获得贸易结算、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带来的收益。
3. 政府政策支持创新。在信用体系和担保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银企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失灵,政府有必要介入其中。通常来说政府的政策支持表明了其价值取向,可视为一种隐性担保,而政府的资金投入具有放大的杠杆效应,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社会资本。自国家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以来,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从主管部门到监管部门,密切关注科技性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特别是银监会顺应发展趋势,提高了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陆续发布一系列通知和意见,支持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4. 信息技术保障创新。随着计算机快速升级发展和网络信息技术的进步,银行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客户提供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计算机模拟实验来进行金融产品的设计与定价,使风险量化结果更为精确、及时。特别是进入大数据时代后,电子银行渠道积累了企业交易信息,电子商务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储存了资金流、物流等数据,将这些大体量、多种类的数据信息经云计算平台处理,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提供了新的可能。银行在贷款发放前,可以在传统信用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加上对历史交易数据深度挖掘所得的信息,创新信用评估模式;在贷款发放后,可以通过对日常数据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资金异常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客户违约的风险,保障银行资金安全。
可见,企业需求、银行竞争、政策支持、技术保障构成了科技信贷产品创新的混合动力系统,为产品的持续创新提供了源源不竭的驱动力。
三、科技信贷产品创新的拓展空间
1. 横向维度拓展。横向维度的扩展是指银行与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合作,转移自身承担的信贷风险的一种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方式(如图1所示)。近年来各类担保机构得到迅速发展,但其对中小企业发展起到的促进作用非常有限,其根源在于担保机构缺乏风险转移、分散机制。担保机构通常要求企业在获得担保后要提供抵押、质押、保证,条件并不低于银行担保贷款的要求,因此无法有效解决企业担保物不足的问题。而保险公司以风险为经营对象,运用保险机制来处理信用风险问题是最直接的方法。保险机制能有效克服现行担保机制的不足,两者的合作与竞争对信贷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构建由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组成的科技信贷风险共担体系,是对整个科技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
(1)产品的构建思路。银保合作模式构建的目的在于加大对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证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其构建思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以贷款本息为标的的保险产品,用以提高自身信用等级,从而实现增加信贷额度、降低信贷成本的目的,当企业遇到经营困难无力偿还时,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保证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此外,在市场机制无法推动科技信贷市场自动实现均衡的情况下,政府需要从中加以干预,即通过对企业和保险公司实行财政补贴,调动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推动信贷业务的发展。
(2)产品的运作流程。首先,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将企业客户的详细信息提供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信息确定是否对此笔贷款进行承保。其次,保险公司确定承保后计算保险费率,企业支付保费购买贷款保证保险,政府分别对企业提供保费补贴、对保险公司提供业务补贴,从而降低企业投保成本。再次,银行收到保单后,根据情况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估,确定贷款额度及贷款利率,最终发放贷款。贷款到期时,若企业按时偿还贷款,则保险合同结束;若企业在保证保险规定的范围内无力偿还,则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贷款本息。

 

 

 


2. 纵向维度拓展。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局限于线下进行,较高的固定成本使其无法有效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而电子商务平台凭借对数据的积累和技术的优势,能够在线上批量化地向有真实交易数据的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依托电子商务背景建立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迅速,截至2013年底,全国P2P网贷平台数量已有523家。P2P网络借贷模式为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从中受益,这在冲击银行传统信贷业务的同时,也为银行信贷业务由线下转向线上的纵向维度拓展提供了可能(如图2所示)。网络借贷平台资金来源有限,而银行资金充足,但受成本限制,无法触及包含大量用户需求的长尾市场,银行与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合作可以扩大金融覆盖面,为更多的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1)产品的构建思路。平台共享模式构建的目的在于充分利用平台优势降低科技信贷的信用风险,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其构建思路为:基于电子商务背景建立的网络借贷平台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海量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可以得到逻辑与规律信息,这比企业自身提供的信息更具真实的经济价值。通常情况下,平台除了积聚企业的交易数据、信用记录及客户评价等内部信息外,还包括纳税记录、海关记录等外部信息,借助独特的信用评级量化模型,经过云计算可以得到动态的违约概率和风险定价,而银行只需支付少量的信息使用费便可以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这种模式既降低了银行承担的风险,也使网络借贷平台从中受益。
(2)产品的运作流程。首先,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发布资金需求,平台通过前期的数据积累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估、确定贷款利率。其次,网络借贷平台将信用评估报告提供给合作银行,银行在此基础上将符合贷款标准的企业筛选出来,并将结果告知网络借贷平台,同时支付贷款金额一定比例的信息使用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则回到平台继续融资。再次,银行与企业取得联系,双方意向达成一致签订贷款合同后,银行便发放贷款,网络借贷平台则应对企业贷后的现金流、信息流及物流等经济行为实施监督,一旦发现风险问题,便及时通知银行冻结企业资金,将损失降至最低。

 

 

 

四、结论
综上分析可知,当前科技信贷产品创新仍以担保贷款为主,而忽略了信用贷款的发展。本文从两个维度对科技信贷产品创新的拓展空间进行了探讨,即在横向维度,银行可以考虑引入保险机制,完善风险共担体系;在纵向维度,银行可以考虑与线上网络借贷平台合作,利用其大数据优势获取较为真实的信用情况。
科技信贷产品创新受到企业、银行、政府和技术等因素的影响,银行作为产品创新的主体,应敢于突破传统模式的束缚,树立合作创新的理念,推出更多层次的产品供企业进行选择。当然,这同时依赖于政府对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完善,给予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多的包容性,为产品创新营造更为适宜的金融生态环境。
【注】本文为中国滨海金融协同创新中心2013年资助项目“滨海新区科技金融创新研究”(项目编号:BJZX010103)、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2013年资助项目“科技型企业投资价值测度及投资风险特征分析”(项目编号:2013TCY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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