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9 期
总第 551 期
总第 551 期
财会月刊(上)
学术交流
【作 者】
邱奇彦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武汉 430060
【摘 要】
【摘要】商誉不可辨认,但商誉会计仍对其进行辨认,由此引发商誉之“辨”与商誉之“认”之间的矛盾,造成经济商誉与会计商誉的现实冲突。本文先对我国商誉会计理论基础进行溯源,找出商誉之“认”,又分析商誉会计对商誉之“辨”与经济现实中对商誉之“认”产生的冲突,在总结出唯物辩证的商誉反映观后提出了协调经济商誉与会计商誉矛盾的一些思路。
【关键词】经济商誉 会计商誉 会计准则
一、商誉会计规范的理论溯源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CAS20)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CAS8)这两项准则主导和规范了我国商誉会计的理论和实务。那么,现实中的商誉究竟是什么?什么是会计规范中的商誉?为什么只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得到确认?为什么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确认的商誉只包含合并方对应的部分,而少数股东对应的部分不确认?商誉为什么进行减值测试而不摊销?要回答这些问题需要对现行商誉会计规范的理论依据进行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