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01 期
总第 533 期
财会月刊(上)
改革探索
税务会计计量属性及其与财务会计计量属性的比较

作  者
李高波

作者单位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 北京 100081

摘  要

  【摘要】本文在对税法的理解和认识的基础上,对税务会计计量属性与财务会计计量属性进行了比较,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 计量属性

  一、税收计量与税务会计计量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离不开对征税所得的计量。所谓税收计量,通俗地讲就是计算纳税个体或单位的应纳税额。通过查阅现行税收法规体系,税收计量由一般计量和与会计计量要素对应的税收计量(即税务会计计量)两种类型。
  根据我国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的有关规定,税收一般计量包括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和定额征收。税务会计计量主要是企业所涉及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税基×税率,在我国现行开征的税种中,税率相对简单,所以税务会计计量主要是对各种税基的确认和计量。由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为各自的目标服务,目前大多数企业并不设置专门的税务会计机构,税务会计并不是要求企业在财务会计的凭证、账簿、报表之外再设一套会计账表,而是对于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标准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相同的,在进行纳税申报时直接采用会计计量的金额;对于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标准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不同的,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总之,不论是直接采用会计计量计算应纳税额还是进行有限的纳税调整,税务会计都需要借助于会计计量,即应用会计计量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