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第 10 期
总第 686 期
财会月刊(下)
借鉴与参考
每股社会贡献值披露现状分析

作  者
洪 震 金 莉

作者单位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福州 350015)

摘  要

      【摘要】每股社会责任贡献值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促使企业量化社会责任而设立的一项指标,过去几年虽采取了自愿披露的方式,但披露的质量很不理想,仍存在诸多问题。未来应该妥善解决计量、披露、报告、监督和金融产品创新等相关问题,增强该指标的信息含量,使其真正成为利益相关者决策有用的重要信息。
【关键词】上市公司   每股社会贡献值   利益相关者   信息披露

一、前言
为了帮助公众更加全面深入了解上市公司为投资者、职工、客户、债权人及社会创造的真正价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08年5月14日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简称《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每股社会责任贡献值。
该项指标明确为在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上,通过增加税收、工资、借款利息并扣除因污染环境等原因造成的其他社会成本,从而计算出上市公司每股为社会新创造的价值。该项指引从公布至今已有五年多的时间,在此期间有一定数量的上市公司公布了每股社会贡献值,公布每股社会贡献值的上市公司数量基本呈每年逐步增加趋势,但从总体上看,该项指标披露的质量较低,并未达到披露目标。
二、沪市上市公司每股社会贡献值信息披露的现状和问题
1. 披露每股社会贡献值的上市公司数量少,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未披露。从2009年开始至2012年5月1日沪市上市公司共有121家上市公司披露过一次以上每股社会贡献值,其中东部地区82家,占67.77%;中部26家,占21.49%;西部13家,占10.74%。
在2008年社会责任报告中,共有76家上市公司披露,2009年88家,2010年92家,2011年92家,仅占当年上市公司总数的10%左右,2011年披露每股社会贡献值公司数占当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和沪市上市公司的比例较2010年和2009年都还有所下降。作为上证指数的最重要的成分股中国石油(601857)和中国石化(600028)竟然没有一次披露过该指标,另有紫金矿业(601899)等上市公司在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后不再披露。
四年来沪市上市公司每股社会贡献值的披露情况见表1、表2。

 

 

 

 

 

 

 


2. 披露的信息过于简单,未详细说明相关数据的来源,且大多数公司未进行与以往年度数值对比。笔者根据上交所网站上披露公布的2010年和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2008年和2009年年度报告(因当时未要求上市公司单独公布社会责任报告,在年度报告中合并公布社会责任信息),搜集整理了所有公布每股社会贡献值的信息,发现对该项指标的阐述均不到200字,每年均有20%左右的上市公司仅披露该指标的金额或列示一下计算公式、或披露社会贡献总额的信息。其他上市公司仅简要地按照指引的要求,公布了工资、税收、利息、捐赠以及环境污染的其他社会成本的具体金额,并未清晰地说明这些项目的具体来源,从年报中的哪些项目中获得的,具体是如何计算的。
本来披露该指标的目的是让利益相关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为社会创造的增值额,这样披露仅是遮遮掩掩地公开,不仅达不到当初的目的,也可能会误导和欺骗社会公众。对比一些上市公司四年来披露的数据,从中可以管窥误导公众的痕迹。《指引》中明确了该指标应该以基本每股收益作为计算基础,风神股份(600469)在2008年和2009年也就依照指引从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开始计算,到了2010年和2011年中就变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这样就故意增加了该指标的金额,难免让人遐想是否在“弄虚作假”欺骗公众。除少量公司,如潞安环能、海立股份、浦发银行、中国中铁等进行连续三年的数据对比外,大多公司并未与以往年度对比。
3. 回避唯一的减项,例如污染环境等造成的其他社会成本。大多数上市公司对这一项目要么选择直接填为零,要么就直接以缺乏标准或权威的可靠计量方法为理由回避计算相关金额,有的公司就以排污费、保洁费作为该项成本,如2008 ~ 2011年广深铁路(601333)的报告,有的企业甚至还以环保设备政府补贴和排污费替代,如2011年广州控股(600098)的报告;有的企业以排污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水土流失补偿费和矿山治理恢复保证金计算,如2010 ~ 2011年兖州煤业(600188)的报告;有的以电网建设青苗补偿费替代,例如2010年文山电力(600995)的报告。
4. 各上市公司的具体项目构成也不尽相同。指引中明确了相关的计算项目,但各公司总会根据对自身有利的方式增加相关项目,例如小商品城(600415)就增加了经营户让利;广深铁路(601333)就将环保绿化投入和政策性票价优惠纳入了为其他利益相关方创造的价值;更有甚者竟然有公司将现金股利纳入计算公式中,2008、2009年中远航运(600428)的报告,2011年阳光照明(600261)、北京城建(600266)、时代出版(600551)的报告。
5. 同一项目的计算口径大相径庭。指引中明确了应该以基本每股收益作为计算基础,在具体执行中有以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如2010年日照港(600017)的报告;有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如2009年凤凰光学(600071)的报告;有合并报表中含少数股东权益的净利润,如2008 ~ 2010年扬农化工(600486)的报告。
对税收大部分的报告均披露的是报告年份实际缴纳的税费,但还有公司只是增值税和所得税,如2011年三精药业(600829)的报告;有的是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和其他税费,如2011年辽宁成大(600739)的报告;有的仅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及其他税费的,如2011年铁龙物流(600125)的报告。
对工资的构成也不尽一致,有很大部分是直接列工资的,如2008年凤凰光学(600071)的报告;有含五险一金等社保费和工资的,如2011年中海发展(600026)的报告;有含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工会与教育经费的,如2009年中新药业(600329)的报告;有含员工体检、培训费、改善员工侯工、就餐、住宿条件的支出的,如2008年日照港(600017)的报告等。
捐赠的部分有的是按要求披露了公益性捐赠金额,如2011年中化国际(600500)的报告;有的还含员工捐赠,如2008年民生银行(600016)的报告;有的直接披露为对外捐赠,如2011年时代出版(600551)的报告;有的该项目中还含设立的基金会,如2010年航天信息(600271)的报告。
对分、母公司发行在外的总数计算也不尽相同,有要求按加权平均,如2011年曙光股份(600303)的报告;有按报告期末的总股数计算,如2011年日照港(600017);还有的按照期初的总股数计算,如2008年邯郸钢铁(600001)的报告。在各个项目如税收、工资、社保中,有的上市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有的上市公司又使用的收付实现制,让这项项目在即使计算的构成口径完全一样也无法对比。
6. 上证50指数等成分股及行业龙头上市公司未做好表率作用。履行社会责任,按要求全面、规范地披露社会责任贡献信息应是上市公司尤其是指数成分股和行业龙头上市公司的重要责任。但现实不容乐观:作为钢铁最重要的上市公司宝钢股份在四年中仅在2008年和2009年两次公布每股社会责任贡献值,且2008年公布的数据在社会责任报告中两处竟然不一致。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等在大多数报告中仅在关键绩效表、年度简介、行长致辞等部分直接列示一下数据,或与以往年份对比,并无计算过程和具体数据来源。中国中铁、兖州煤业、保利地产等行业龙头企业也仅在每年的报告中披露一下金额和计算公式;山东黄金、中金黄金和紫金矿业三家有色金属重要的上市公司于2010年、2011年均未披露;中国神华、贵州茅台、五粮液等龙头企业竟四年来一次都没有披露。
反观一些非行业龙头或非指数成分股却能够说明相关数据,列示相关数据来源和计算公式。
三、提高每股社会贡献值信息质量的对策建议
作为社会责任量化的重要尝试,每股社会贡献值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新事物。在过去五年由于缺乏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出现的相关问题在所难免,增强该指标的信息质量已经刻不容缓了,可通过进一步明确数据来源、计量依据和披露要求并扩大实施范围、制定细化规则、加强监督和金融产品创新等手段提高披露质量。
1. 强制性扩大披露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以及各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应该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公布社会责任报告,并应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每股社会责任贡献值,对其他上市公司采取相关的激励措施积极引导公布和披露该指标。通过强制和自愿相结合,充分发挥优秀上市公司的模范带头作用。对钢铁、冶金、火力发电、采掘、有色、化工、造纸等对环境有重大影响企业也应强制披露,让公众能够全面知晓其对社会的真正贡献程度。通过每股社会贡献值这一指标的披露,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全面准确地理解社会责任,能将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积极推动企业根据行业特征和日常经营,分析社会责任的履行绩效,全面提高社会责任报告的可读性和披露相关信息的有效性,从而实现上市公司带头落实“十八大”报告中建设美丽中国的理念。
2. 加快制定社会责任成本计量标准。在每股社会贡献值中,唯一的减项是因污染环境等原因造成的其他社会成本。这一项目不仅包含因环境带来的其他社会成本,还包括因安全事故、产品质量、管理不善以及其他未按法律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对社会带来危害,从而造成的遭受监管机构处罚外的其他显性和隐性成本。该项成本的计量标准不仅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披露,还涉及企业的国际化运营,西方对我国频繁发起反倾销调查,我国企业无法胜诉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未将社会责任成本计入产品的成本总额中。由于未有可靠地权威的计量标准,大多数公司尤其是高污染企业都故意回避指标,或直接就用其他指标代替,使每股社会贡献值一直无法准确计量企业为社会创造的增值额。
笔者建议,对于污染环境对社会带来的成本可以通过确定污染物的排放量并借鉴国外碳交易价格来进行计算。对环境恶性事件对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产品质量、管理不善以及未按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的可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在参考类似国内外事件的相关计量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各方测算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尽量客观地确定。
3. 规范指标的计算口径和计算过程。由于现有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口径不统一、取值不规范的情况,应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应根据大多数企业的具体情况,借鉴国外增值表中增值额的计算过程以及我国每股收益的披露规范,制定每股社会贡献值的披露过程表。对于由于行业差异的部分内容,可能无法在已有的确定表格项目中列示,可以分别在表格的增项和减项中的最后一行增加其他增值额(或其他社会成本),并在披露过程表下增加附注,使用文字详细地说明相关数据与年报数据的对应关系、计算过程、增减项目的原因、相关数据的来源(若为第三方提供的还应提供第三方的相关佐证材料)。对于被强制要求披露每股社会贡献值的上市公司,这些数据还应有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鉴证。
对于该使用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下的数据问题,笔者认为税收、利息、工资等应该为权责发生制下的相关数据。因为每股社会贡献值是从基本每股收益开始的,其就是权责发生制的计算结果,为了保证数据的同质性,且我国和国际会计准则的都是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故能用权责发生制的数据应该尽量为权责发生制。
为了保证指标披露数据的质量,企业借款用来发放工资、纳税、缴纳社保公积金、员工福利支出、环保支出以及公益性捐赠的,这些借款利息应该剔除,因这些利息支出会虚增企业的社会贡献额。为了与现有税收、会计准则协调,员工福利支出和环保支出形成固定资产的,不能将固定资产原值记入,而应该只计折旧费;为员工少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多缴纳的社保公积金也不应记入,为职工办理企业年金不符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均不应记入。
四、结语
总之,每股社会贡献值披露四年来,已经有一小部分上市公司认识到该项指标,但其披露质量还比较低,还不能全面有效地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应该采取各种手段完善每股社会贡献值的计量、披露、报告,才能让其有效发挥作用。例如,利用每股社会责任贡献指标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推进金融产品创新。为了促进更多的社会公众理解每股社会责任贡献值,应将其作为金融产品创新的重要基础,例如选取每股社会责任最高的公司设立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深证社会责任指数,采取措施推进金融机构推出更多社会责任投资基金、社会责任指数期货、期权等,并围绕社会责任进行更多的金融产品创新。同时倡导社会责任投资理念,将更多的资源配置给能真正为社会创造价值的企业。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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