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第 10 期
总第 686 期
财会月刊(下)
审计与CPA
基于跟踪审计的工程建设博弈分析

作  者
周 原

作者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审计处 武汉 430070)

摘  要

      【摘要】根据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的目的及内涵,建立了加入跟踪审计后工程建设的关系模型,明晰了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的工作路线、作用和地位。通过对关系模型中博弈关系的分析,建立了业主内部审计部门(跟踪审计)与业主内部建设部门(项目管理人员)之间纯策略的二人博弈模型、建设方(业主)与承包商和工程监理之间混合策略的三人博弈模型,分别求解出了博弈模型的纳什均衡,进而提出了有效防范工程建设中“寻租”行为的见解。
【关键词】跟踪审计   博弈模型   工程建设   纳什均衡   寻租

一、引言
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是审计部门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运用现代审计方法对工程建设活动实时进行审计监督、分析评价,及时提出审计意见作用于工程建设活动的一种审计方法。一般来讲,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是对建设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监督、分析和评价。
在现实中,特别是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中,跟踪审计得以广泛应用,其目的是加强对工程施工阶段经济活动的监控,防范“寻租”行为,促进工程建设活动在“法”与“规”的轨道上运行,以实现建设工程综合效益最大化。所谓“寻租”,是指利用特殊权力寻求直接的非生产性利润,在工程建设中表现为商业贿赂等徇私舞弊行为。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主要体现在“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期”这三个方面,影响这三方面的因素很多,但工程建设中利益相关方的寻租行为是影响最大、可能造成建设方损失最大的因素。本文根据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的目的及内涵,结合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的实践,建立加入跟踪审计后工程建设的关系模型,分析其中的博弈关系,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并求解,提出有效防范寻租行为的意见。
二、加入跟踪审计的工程建设关系模型
传统的工程建设有三个参与方:建设方(业主)、施工方(承包商)、监理方(监理工程师)。业主通过工程招标把工程建设承包给承包商,同时聘请专业的监理工程师代为进行工程建设的管理。业主与承包商、业主与工程监理之间均是委托代理的合同关系,工程监理与承包商之间是监督管理的关系。
加入跟踪审计后,工程建设中传统的三方关系变为了四方:传统的“业主”的角色由业主内部负责项目建设的职能部门(本文称为“建设部门”)担当,跟踪审计由业主内部负责内部审计的职能部门(本文称为“审计部门”)完成;建设部门和审计部门均在“业主决策层”的统一领导下工作。四方相互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审计部门的跟踪审计不能直接干涉工程建设活动,即不能直接要求监理工程师或承包商“做什么”、“怎么做”,所谓“到位不越位”。在现实的工程建设中,建设部门委派专门的项目管理人员对建设活动进行管理监控,审计部门的跟踪审计意见通过建设部门(项目管理人员)实现。因此跟踪审计的工作路线是:“跟踪审计”从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取信息,发现问题提出“审计意见”,首先将“审计意见”发送给建设部门,建设部门在接到“审计意见”后有“执行”和“不执行”两种处理态度。当“跟踪审计”获得“执行”的信息反馈后,“审计意见”不上报;当“跟踪审计”获得“不执行”的信息反馈后,若与建设部门进一步磋商未果,则将“审计意见”上报给业主决策层,业主决策层通过研究分析,可向建设部门下达“审计意见决策”,强制建设部门执行。
针对建设部门对“审计意见”的“不执行”和“执行”两种可能,产生了两种博弈关系:“不执行”导致业主内部审计部门(跟踪审计)和业主内部建设部门(项目管理人员)的二人博弈;“执行”就是建设方(审计部门和基建部门)与承包商、工程监理的三人博弈。
三、审计部门和建设部门的博弈分析
1. 博弈模型的建立。假设跟踪审计的审计意见严格正确,建设部门(项目管理人员)有执行“审计意见”的绝对作用力。局中人一方是审计部门(此博弈中代表建设方的利益,令为甲),另一方是项目管理人员(令为乙)。甲有两种策略:“上报”(即将审计意见上报学校决策层)和“不上报”;乙也有两种策略:“执行”和“不执行”。假设甲跟踪审计成本为c,选择“不上报”可能有附加损失s,选择“上报”只付出成本c;乙选择“不执行”(即有寻租行为)时,从承包商那里得到好处h(同时使甲损失s),但一旦查出,将要被惩罚为kh(k>1),选择“执行”获利为0。因此,当甲采取“上报”策略,乙采取“执行”策略时,则甲没有附加损失其支付为-c,乙的支付为0;当甲采取“上报”策略,乙采取“不执行”策略时,则甲的支付为kh-s-c,乙的支付为-kh;当甲采取“不上报”策略,乙采取“执行”策略时,则甲同样没有附加损失支付为-c,乙的支付为0;当甲采取“不上报”策略,乙采取“不执行”策略时,则甲的支付为-s-c,乙的支付为h。

 

 

 

2. 模型的分析。在分析表1的博弈模型前,先引入纳什均衡的概念。在该策略组合上,任何局中人单独改变策略都不会得到好处;换句话说,如果在一个策略组合上,当所有其他人都不改变策略时,没有人会改变自己的策略,这样的策略组合就是一个纳什均衡。在表1中,当乙为获得利益h而选择“不执行”时,甲若选择“不上报”将损失s+c,若选择“上报”将获利kh-s-c,则必定选择“上报”;此时,若乙仍然选择“不执行”则损失kh,所以乙必然会改变策略选择“执行”。
当甲、乙采取策略组合(上报,执行)后,其支付数组为(-c,0),此时谁单独改变策略都不会得到好处,所以支付数组(-c,0)就是该博弈的纳什均衡。纳什均衡(-c,0)说明,建设方只付出了跟踪审计成本c,0表示项目管理人员没有寻租行为,而在现实的工程建设活动中,业主方的工程管理人员的寻租行为屡见不鲜,在上述博弈分析中之所以得到纳什均衡(-c,0),是因为有惩罚“kh”的存在。
四、建设方、承包商、工程监理三方博弈分析
1. 博弈模型的建立。工程监理受聘于建设方代为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工程监理可能与承包商合谋进行寻租活动,产生道德风险,损害建设方的利益,建设方也需要对工程监理进行监督管理。这就形成了建设方、承包商、工程监理三方的博弈。在这个三方博弈中承包商与工程监理有两种策略选择,即寻租和不寻租;针对承包商与工程监理的策略选择,建设方也有两种策略选择,即监督和不监督。在跟踪审计加入的前提下,建设方的“不监督”策略假设实际是不存在的,在这里反映出的是监督的疏漏,为了使策略的对应,假设为“不监督”并不影响分析结果;建设方的“监督”策略假设意味着,只要承包商与工程监理有寻租行为就会被查出。
假设工程监理应该产生的效用为M(M为建设方聘请工程监理应该得到的收益),实际产生的效用为V(V为建设方聘请工程监理实际得到的收益),并假设工程监理产生的效用没有外生随机因素的影响,当M-V=0时,表示工程监理尽职尽责,没有寻租行为,当M-V>0时,表示工程监理没有尽职尽责,产生了寻租行为;M-V表现为建设方的损失或承包商的获利。假设承包商与工程监理有寻租行为时,承包商让渡工程监理的利益为Y(一般地M-Y≤V),且寻租行为一旦查出后将对承包商惩罚F1、对工程监理惩罚F2,同时假设建设方的监督成本为C。
根据上述假设有下列几种可能情况:①当承包商与工程监理有寻租行为、建设方监督时,建设方、承包商、工程监理的支付分别为F1+F2-(M-V)-C、(M-V)-Y-F1、Y-F2。②当承包商与工程监理有寻租行为、建设方不监督时,建设方、承包商、工程监理的支付分别为-(M-V)、(M-V)-Y、Y。③当承包商与工程监理没有寻租行为、建设方监督时,建设方、承包商、工程监理的支付分别为-C、0、0。④当承包商与工程监理没有寻租行为、建设方不监督时,建设方、承包商、工程监理的支付分别为0、0、0。
另外,假设建设方监督的概率为p,则不监督的概率为1-p;承包商与工程监理寻租的概率为q,则不寻租的概率为1-q;且p、q分别满足0≤p≤1、0≤q≤1。根据上面的假设和分析,建立建设方、承包商、工程监理三人博弈模型,如表2所示。

 

 

 


2. 模型的求解和分析。根据表2,建设方的期望效用(U1)为:U1=q{[F1+F2-(M-V)-C]p+[-(M-V)](1-p)}+(1-q)[(-C)p+0(1-p)] (1) 
承包商的期望效用(U2)为:U2=q{[(M-V)-Y-F1]p+[(M-V)-Y](1-p)}+(1-q)[0p+0(1-p)] (2) 
工程监理的期望效用(U3)为:
U3=q[(Y-F2)p+Y(1-p)]+(1-q)[0p+0(1-p)] (3) 
分别对式(1)中的p、式(2)和式(3)中的q求偏导,并令其为0,得:
[∂]U1/[∂]p=(F1+F2)q-C=0 (4) 
[∂]U2/[∂]q=-F1p+(M-V-Y)=0 (5) 
[∂]U3[∂]q=-F2p+Y=0 (6) 
求得式(4)、(5)、(6)联立方程组的唯一解为:
q∗=C/(F1+F2),p∗=(M-V-Y)/F1,p∗∗=Y/F2
由此,得到建设方、承包商、工程监理三人博弈模型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为:
q∗=C/(F1+F2),p∗=(M-V-Y)/F
q∗=C/(F1+f),p∗∗=Y/F2
根据q∗=C/(F1+F2)、p∗=(M-V-Y)/F1或p∗∗=Y/F2,承包商和工程监理的最优寻租概率、建设方的最优监督概率p∗或p∗∗均与建设方对承包商和工程监理寻租活动的惩罚F1或F2成反比;因此,要有效地降低承包商和工程监理的寻租概率以及对寻租行为的监督概率,建设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寻租活动的惩罚力度。同时,承包商和工程监理的最优寻租概率q∗,还与建设方的监督成本C成正比,降低监督成本,也能有效地降低寻租概率。建设方(业主)在工程建设中加入跟踪审计后,对承包商和工程监理寻租行为的监督是业主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建设部门的合力作用,其监督成本反映了建设方(特别是跟踪审计)的监督效率。
因此,要有效地降低监督成本,一是审计部门和建设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特别是建设部门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支持配合跟踪审计工作,防止内耗;二是业主决策层要重视跟踪审计工作,为跟踪审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是跟踪审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防止监督疏漏,提高监督效率。
主要参考文献
1. 杨帆等.基于委托代理的工程监理寻租行为博弈分析.工业工程,2006;7
2. 商满邦.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审计月刊,2010;3
3. 吴瑞智等.机场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研究.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2
4. 秦旋.工程监理制度下的委托代理博弈分析.中国软科学,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