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第 10 期
总第 686 期
财会月刊(下)
融与理财
中小企业存货质押供应链金融博弈研究

作  者
仇荣国

作者单位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苏州 215009)

摘  要

      【摘要】本文根据供应链金融理论,分析存货质押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中各主要当事人之间的博弈关系,并用复制动态方程表示的物流—核心企业、中小企业和银行利益函数进行数值模拟及赋值实证。研究发现存货质押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中影响三者利益涉及多个变量,特别是三者之间信任度变量对完善存货质押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提高各自收益具有显著性影响。
【关键词】中小企业   存货质押   供应链金融   数值模拟

一、引言
中小企业为我国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然而其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资金匮乏是其中的一个关键因素。国内外学者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和模式不断地进行了探索。Allenn Berger(2004)最早提出了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些新的概念及内容,初步提出了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SCF)的思想。张方立(2007)指出供应链融资创新可以实现中小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合作,增强其融资能力。夏泰凤和金雪军(2011)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是供应链金融产生的现实需求,而对其对策的研究又为供应链金融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基础。
供应链金融本质上是供应链与金融的打包服务,即在新的信贷融资方案下将企业拥有的流动资产演变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的抵押资产,是银行的一项新的扩充业务;使银行在控制信贷风险的前提下从为中小企业的授信业务中获得稳定收益。从企业角度来看,使得中小企业资产中占有较大比例的存货成为银行可接受的授信抵押资产,有助于中小企业缓解融资困难。
本文从微观角度,运用复制动态方程和博弈论对存货质押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中各主体进行数值模拟及赋值实证,分析各变量间关系,找出显著性的影响因素。
二、中小企业存货质押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界定及操作流程
商业银行有三种传统的授信模式:抵押授信、担保授信和信用授信。任何一种模式都不能很好地解决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而具有三种模式特征的存货质押授信模式在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占比最高,这主要是因为存货是中小企业为数不多的可授信资产。
存货质押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分为静态质押模式和动态质押模式。鉴于本文以第三方物流企业和核心企业对中小企业存货进行监管和提供担保,中小企业将存货质押给银行,银行向中小企业授信的融资模式,因此采用动态质押模式,其主要当事人包括融资企业、授信银行、物流企业和核心企业。物流企业是独立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与融资企业的第三方,其主要负责对融资企业的质押存货进行监督与管理;核心企业则主要担任融资企业的担保人及再融资企业无法还贷情况下的存货回购人的角色。由于存货质押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中,物流企业与核心企业分别承担的是对中小企业存货的监管与贷款担保职责,都包含对中小企业的监督及与其信任关系建立等行为,因此本文将物流企业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统一归为一类主体即物流—核心企业,并参与下文的博弈研究。
供应链金融动态质押模式的操作流程如下:①授信银行与合作的物流—核心企业对借款的中小企业(简称借款企业)进行审核后,签订三方协议;②借款企业交付质押物给物流—核心企业;③银行向借款企业提供授信后,最低限额以上的质押物自由进出货;④借款企业向银行追加保证金;⑤银行向物流—核心企业发出发货指令;⑥物流—核心企业按照指令全部或者部分发货。
三、中小企业与物流—核心企业的博弈研究
(一)模型设定与研究假设
假设1: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中小企业获得贷款后项目投资成功的概率为α,项目投资成功获得的收益率为β,项目投资需要融资额为FB,银行利率为r;物流—核心企业参与到该融资模式中获得的收益为L,其监管成本为CJ,其监管结果公布成本为P;若中小企业项目投资成功且偿还银行贷款,则中小企业偿还贷款获得物流—核心企业给予的信任收益为t1,若企业项目失败,无法偿还贷款,则中小企业不偿还损失的信任收益为t2,同时支付给物流—核心企业的违约金为PA,此时需要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向银行偿还的贷款额为核心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担保数G;物流—核心企业本身未尽职监管导致中小企业不偿还而声誉受损,其损失的与银行之间的信任收益为UG,假设贴现率为δ0。则两者的博弈矩阵支付见表1:

 

 


假设2:在博弈初始阶段,物流—核心企业选择“监管”策略的概率为x,选择“不监管”的概率为1-x;中小企业选择“偿还”的概率为y,选择“不偿还”的概率为1-y。
根据表1可计算物流—核心企业群体选择“监管”、“不监管”策略的期望收益及平均收益,分别记为U1J、U1B和U1;同理可计算中小企业选择“偿还”、“不偿还”策略的期望收益及平均收益,分别记为U2C、U2B和U2。则物流—核心企业选择“监管”、中小企业选择“偿还”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分别为:
F(x)=[dxdt]=x(U1J-U1)=x(1-x)(-yPA+yL-yUG-CJ-P+PA+UG)
F(y)=[dydt]=y(U2C-U2)=y(1-y)[(αβFB+t1+PA)x+t2]
本文将上述复制动态方程分别表示物流—核心企业及中小企业选择“监管”与“偿还”策略的收益函数,使用Matlab软件对双方收益函数进行赋值,以探讨各变量对双方收益的影响。
(二)模拟分析及赋值实证
1. 物流—核心企业收益模拟分析及赋值实证。可知物流-核心企业的收益函数为:F(x)=x(1-x)(-yPA+yL-yUG-CJ-P+PA+UG)。现实中L>CJ+P且0≤x,y≤1,为了分析F(x)随x、y的变化情况,本文假定:CJ=0.2,P=0.01,L=5,PA=2。
从图1可以看出,物流—核心企业的收益随着其监管概率x的增加先上升后下降。可见物流—核心企业的监管概率并不是越高越好,当其监管概率超过一定水平后,由于监管成本上升等原因,物流—核心企业的收益反而会下降。此外,在相同监管概率水平上,物流—核心企业的总收益在case1中明显随着中小企业偿还概率y的增加而增加,但是这种趋势在case2中有所减弱,在case3中物流—核心企业的总收益几乎随着y的变化保持不变,甚至减小。可见,当中小企业的偿还概率增加(y)时,物流—核心企业的收益会增加,但是随着物流—核心企业的声誉影响值增大(C0增大),中小企业的贷款偿还概率对其收益的影响逐渐减弱。
为进一步实证上述结论,本文通过Matlab软件对上述收益函数进行赋值,得到如下赋值表2:

 

 

 

 

 

从表2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当CJ、P、L、PA、UG保持不变时,x和y增加时,物流—核心企业的收益先增加后减少,这表明在某一概率点会存在一个监管、偿还的最优均衡点;二是当CJ、P、L、PA保持不变,银行给予物流—核心企业信任度(UG分别为0.5、2和4)的增加,物流—核心企业在每个相同监管、偿还策略概率下最终的收益都会有所增加,这表明银行与物流—核心企业之间信任度的提升对双方的收益有双赢效应。
2. 中小企业收益模拟分析及赋值实证。可知中小企业的收益函数为:F(y)=y(1-y)[(αβFB+t1+PA)x+t2],为了分析F(y)随x、y的变化情况,同样假设:FB=5,α=0.5,β=2,PA=2。
从图2可以看出,中小企业的收益随着物流—核心企业监管概率x的增加而上升、随着自身偿还概率y的增加先上升后下降。也就是说,在供应链金融中,随着物流—核心企业对中小企业抵押存货及行为监管概率的上升,能够带来中小企业偿还概率的提升,从而增加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概率,提高中小企业收益。但随着中小企业偿还概率的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为此所需付出的成本也不断增加,超过一定偿还水平所需付出的成本反而导致中小企收益下降。此处表明中小企业的还款概率同样存在一个最优概率,以使中小企业获得最大收益。
从case1到case2可以看出,在考虑信任因素后,当企业不偿还损失的信任t2增大时,同等条件下中小企业收益会增加。另外,由case1和case3可以看出,当偿还获得信任系数t1以及不偿还负信任系数t2同时降低时,中小企业的收益也会降低。这表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制度、提高中小企业的对外信誉,对中小企业的收益具有积极影响。
同样地,为进一步实证上述结论,本文运用收益函数得出如下赋值表3。

 

 

 

 

 

从表3可以得出三个结论:一是当FB、α、β、PA、t1和t2保持不变,x和y上升时,中小企业的收益呈上升趋势;二是受中小企业“偿还”概率(y)的影响,其收益在达到一定值后会有所下降(收益从3.125 0降为3.003 0)。三是当t1和t2下降时,中小企业对应的收益随之下降,这表明物流—核心企业给予中小企业的信任度对其收益有积极影响。
四、中小企业与银行的博弈研究
(一)模型设立与研究假设
假设1: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的监督成本为c0,中小企业偿还贷款获得的银行对其信任收益为t3,不偿还损失的信任收益为t4,物流—核心企业对其质押物权的贴现系数为δ0,中小企业质押物价值为G;同时假设中小企业成功即偿还贷款,失败即不偿还贷款,信任体现在对其项目成功的保证,同时项目失败时中小企业的收益为ε。则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博弈矩阵如下表所示:

 


假设2:在博弈的初始阶段,中小企业选择“偿还”策略的概率为y,选择“不偿还”的概率为1-y;银行选择“贷款”策略的概率为z,选择“不贷款”的概率为1-z。
根据表4可计算银行群体选择“贷款”、“不贷款”策略的期望收益及平均收益,分别记为U3D、U3B和U3;同理可计算中小企业选择“偿还”、“不偿还”策略的期望收益及平均收益,分别记为U4c、U4B和U4。则银行选择“贷款”策略、中小企业选择“偿还”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分别为(Friedman D,1991):
F(z)=[dzdt]=z(U3D-U3)=z(1-z)(FBry-c0y-δ0Gy+FBy+δ0G-FB)
F(y)=[dydt]=y(U4C-U4)=y(1-y)(αβFBz-FBrz+t3z-εz+t4)
本文同样将上述复制动态方程分别表示银行及中小企业选择“贷款”与“偿还”策略的收益函数,并使用Matlab软件对双方收益函数进行赋值,以探讨各变量对双方收益的影响。
(二)模拟分析及赋值实证
1. 银行收益模拟分析及赋值实证。可知银行的收益函数为:F(z)=z(1-z)(FBry-c0y-δ0Gy+FBy+δ0G-FB),现实中FBr-c0>0,FB-δ0G>0,为了分析F(z)随y、z的变化情况,同样假设:FB=5,r=0.5,δ0=0.6,G=8。
从图3可以看出,银行的收益随着中小企业还款概率y和银行贷款概率z的增加而上升。中小企业还款、银行贷款概率增加的趋势有利于中小企业获得持续融资,同时也有利于银行获得更多收益。同时从case1到case3的变化可以看出,当银行检查成本c0增加时,银行的收益会下降,甚至为负。同样为进一步实证上述结论,本文得到银行收益函数赋值表(表5):

 

 

 

 

 

从表5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当FB、r、δ0、G和c0保持不变,y和z增加时,银行的总体收益增加;二是当FB、r、δ0和G保持不变,银行的监督成本(c0分别为0.01、0.5和3)上升,y和z增加,银行的收益幅度减少,甚至出现亏损,但是亏损先上升后下降。
同时推出第三个结论,即银行的监督成本成为影响其收益的关键因素,而采用存货质押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银行可以通过将这种监督成本转移给物流—核心企业而降低自身的监督投入,换言之,采用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对银行收益具有正面效应。
2. 中小企业收益模拟分析及赋值实证。可知中小企业的收益函数为:F(y)=y(1-y)(αβFBz-FBrz+t3z-εz+t4),为了分析F(y)随y、z的变化情况,同时假设:FB=5,r=0.5,ε=0.01,α=0.5,β=2。
从图4可以看出,中小企业的收益同样随着其还款概率y和银行贷款概率z的增加而上升。在case2中,由于中小企业不偿还贷款给自身信誉带来负面影响的增大(t4由2增大到8),当银行贷款、企业偿还概率上升时,中小企业的收益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也就是说起初中小企业由于不偿还贷款能够使其收益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但随后由于信誉损失带来的负信任的扩大,使其收益下降。从case3可以看出,如果针对中小企业的这种奖励、惩罚信誉制度的影响很小(t3=0.2,t4=0.2),则中小企业的收益也会呈现先增加再减少的趋势。同样为进一步实证上述结论,本文得到如下赋值表6:

 

 

 

 

 

从表6可以得出三个结论:①当FB、r、ε、α、β、t3和t4保持不变,y和z增加时,中小企业的收益呈增长趋势;②当中小企业因为违约而造成的银行对其负信任(t4)较大时,中小企业收益会有所下降,表中从2.561 3下降到2.34;③当中小企业面临的银行对其的正信任和负信任降低时,中小企业的收益也会下降,这表明银行给予的信任对中小企业的收益具有显著影响。
五、研究结论
本文以供应链金融理论为依据,运用复制动态方程表示的物流—核心企业、中小企业和银行利益函数分别进行数值模拟及赋值实证。在相同的模型和变量释义下,通过以上两种路径,得出如下一致性结论:
1. 物流—核心企业的收益与中小企业偿还概率正相关,与其监管概率呈现先正相关后负相关的趋势,也就是说在某个“监管”概率下存在物流—核心企业的收益最优均衡点;当监管成本(CJ)、监管结果公布成本(P)等变量保持不变时,引入信任度量变量(UG)后,物流—核心企业的收益与中小企业的偿还概率呈正相关的趋势被削弱,信任变量对物流—核心企业收益的影响增大,可见物流—核心企业与银行之间信任的建立与维护对其收益同样具有重要影响。
2. 中小企业的收益同时受到物流—核心企业监管、自身偿还以及银行贷款概率的影响。在供应链金融中,由于获得了物流—核心企业监管的保障,能够使中小企业还款概率增加,进而有利于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增加自身收益,但随着中小企业偿还概率的增加所带来的额外成本支出也将对其收益产生负面影响,因而存在一个最优的中小企业偿还概率。此外,中小企业与银行、物流—核心企业之间信任的管理(文中用t1、t2、t3和、t4表示)对中小企业收益具有重要影响,其中负信任(t2、t4)的作用尤为显著。
3. 银行的收益与自身贷款和中小企业偿还概率呈正相关关系。此外,银行对所贷款的监管成本(c0)对其收益具有负效应,但是当加入供应链金融后,银行可以通过将这种监管成本转移给物流—核心企业来减小这种负效应。所以对于银行来说,供应链金融能够帮助银行降低授信风险,同时也有助于其自身收益的增加。
六、政策建议
本文认为,在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中,要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同时有效控制物流—核心企业及银行的监管、担保、授信等风险,需要从融资机制、担保机制、征信机制和合作机制等四方面协同性出发。
1. 建立并完善涉及融资企业、授信银行、物流企业和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等主体的信用制度。通过协同创新构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多主体征信服务,提高包括守信收益与失信损失在内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各主体之间的信任。
2. 对于在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中对中小企业主要起监督和担保作用的物流—核心企业而言,寻找最优的监管概率对其收益具有重要影响。这就需要物流—核心企业完善监管模式、方式、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建立一套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实操性和时代性等“四位一体”的监管制度。
3. 对于银行而言,应该积极加入到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中去,不仅因为这有助于降低其对授信企业的监管成本,同时物流—核心企业的监管、担保职能也能有效降低银行对企业的授信风险,最重要的是银行可从中小企业的授信中获得可观的收益。
【注】本文受2012年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编号:2012GXS4D115)、2013年江苏省社科研究(青年精品)重点课题(编号:13SQA-007)、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编号:10YJA790183)资助。
主要参考文献
1. 房建.基于供应链金融的预付账款融资模式探析.北京: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2. 张方立.供应链金融——值得关注的金融创新.金融纵横,2007;20
3. 夏泰凤,金雪军.供应链金融解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优势分析.商业研究,2011;6
4. 陶凌云,胡红星.风险控制下的供应链金融分析. 企业经济,2009;9
5. 王士勇.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模式研究.成都: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6. 田亚娟.供应链存货质押融资模式与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改进研究.成都:成都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7. Friedman D. Evolutionary games in economics. Econometrica,1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