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23 期
总第 675 期
财会月刊(上)
疑难解答
’2013 问题解答之十二(105~116)

作  者
王建安 蔡雪晴

作者单位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财会教研室

摘  要

105. 我公司一生产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因市场关系才用3年就被淘汰,现该设备被封存。账上已不再计提折旧,做的是资产减值损失,请问该资产减值损失能否套用法定资产损失,去税局备案,在所得税前扣除?另外该业务是否需要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答:(1)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经过对资产的测试,判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确认的相应损失。法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税收政策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不能套用法定资产损失。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因此贵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只有发生了实际损失后,经税务局审核通过才能税前扣除。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的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下列情形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该业务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之一,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06. 我公司改制,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控股单位投资采用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0亿元。评估前首先按权益法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整为40亿元。然后在此基础上评估增值10亿元,即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后账面价值为50亿元。有人提出我公司因评估增值要缴纳所得税10亿元[(50-10)×25%]。请问是这样吗?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因此,贵公司因改制对资产进行评估时,如果评估后该项资产的所有权仍属于贵公司,其资产的计税成本不变,资产评估增值部分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107. 我司提供物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在提供物流服务的过程中,需要购买包装物进行包装,包装物增值税税率为17%。请问此物流服务收入是全部按照6%缴纳增值税,还是按照混业经营分别按6%缴纳物流服务增值税和按17%缴纳包装物增值税?
答:《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3]37号)规定,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物流企业购买包装物进行包装属于混业经营,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因此应按照混业经营分别按6%缴纳物流服务增值税和按17%缴纳包装物增值税。

108. 董事费应当如何判定纳税义务?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109. 代收代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放入现金流量表哪一栏?方案1:收到时放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时放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方案2:收到和支付时都放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直接冲抵。哪个方案更合理?
答:“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本期实际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如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因此方案2更合理。110. 预存话费购手机,手机如何入账?预存话费时,取得电信单位开具的话费发票,每月按规定消费一定话费,请问税前能否扣除?
答:企业以预存话费送手机方式采购的手机,一般是没有手机的发票的,企业拿到的都是通信费用的发票,  所以在账务处理上以通信费用方式处理是合适的, 而不能计入固定资产。不过在固定资产卡片中可以增加资产信息,注明手机数量、使用人,以承诺的累计话费作为资产金额,不再计提折旧。
贵公司支付的预存话费使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如果该话费与取得经营收入相关且合理的,准予税前扣除;支付的预存话费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低于三年。

111. 对个人提前退养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如何征税?
答:内部退养收入一般是指尚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职工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058号)规定,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112. 某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主要生产厨房用品,产品销往欧美国家,属于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2013年5月10日,公司与国外客户JOHNSON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销售合同,合同总价为FOB10万美元。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产品生产线出现问题,出货延期导致船期拖延。公司自营报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显示的成交方式是FOB,报关金额为10万美元。对于延迟船期的损失,在与国外客户反复协商后决定,这批货物的海运费由国内公司承担,不再向国外客户收取。请问该公司是按10万美元申报免抵退税,还是按冲减海运费后的9万美元申报免抵退税?
答:根据《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文件的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由上可知,贵公司在出口合同和出口报关单上的10万美元都是离岸价格。由于贵公司延迟交货,致使贵公司承担海运费,虽然总的收取外汇的金额不变,但是实际的离岸价已经不再是报关单上的10万美元了。本项业务实际的离岸价格应该是冲减了运费之后的9万美元。因此,应当按照冲减支付海运费后的9万美元计算申报免抵退税额。

113. 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最近在开发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请问,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部分是否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的相关规定,“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由上可知,贵公司这种情况是可以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

114. 我公司是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以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吗?
答:《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贵公司这种情况应该可以全额抵减。

115. 甲材料账面存量455千克,盘点实际存量为450千克,经查明,其中:3千克为定额损耗,2千克为日常收发计量差错。问这两项盘亏损失是否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即符合以上规定的非正常损失存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要做转出。

116. 已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发生的维修费用该如何处理?是进费用,还是冲存货跌价准备?
答:一般情况下,已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发生的维修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