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23 期
总第 675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规范小企业代理记账之思考

作  者
吴有庆

作者单位
(武昌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武汉 430065)

摘  要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与壮大,代理记账业务也就随之增多,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本文从分析代理记账存在的问题入手,对规范代理记账行为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以促进代理记账市场健康发展。
【关键词】小企业   代理记账   兼职会计

为了减轻小企业负担,《会计法》第36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本文中代理记账是指广义的代理记账,既包括中介机构的代理记账,又包括小企业聘请的兼职会计的记账行为。
一、目前代理记账存在的问题
1. 代理记账会计工资收入普遍偏低。目前,从武汉地区来看,代理记账工资普遍偏低,最常见的是400 ~ 600元/月,最低的可能只有150元/月。代理记账会计的工资收入明显偏低,这样,代理记账会计就会考虑到收入与成本对应原则,就会降低做账质量。
2. 小企业账务管理混乱,特别是现金管理混乱。有些小企业,为了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或者由于信任的问题,小企业负责人自己兼任出纳,账务极其混乱,而其收支明细又不详细告诉代理记账会计,所以少数代理记账会计直接通过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来处理。库存现金几乎一直保持不动。如:小企业负责人毛成从银行取款,作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付)款——毛成;贷:银行存款。购办公用品或者报销差旅费,作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或者其他相关科目);贷:其他应收(付)款——毛成。这样,就跳过了库存现金进行账务处理,表面上看起来,将其他应收(付)款直接改成库存现金就可以了,最终结果不影响收入、成本、费用与利润,而实质上区别较大,因为其他应收(付)款期末余额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但库存现金一般期末余额只能在借方,不能在贷方。所以,这样做账不利于掌握现金使用情况,不符合国家有关现金与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容易滋生腐败。
3. 公私不分,会计主体假设虚无。一般小企业职工人数较少,资产规模不大,所以小企业负责人亲自管理,而在小企业负责人看来,公司就是他自己的,公司财产就是自己财产,公司盈亏就是自家盈亏,在他们看来,不存在会计主体的假设,将自家行为与公司行为混为一谈。
如某个民营小企业负责人将自身房屋作价100万元,卖给客户充抵购货款,却没将该事情告诉代理记账会计,代理记账会计一直将所欠的购货款挂在应付账款中,而小企业负责人已将100万元用于公司开支。同时,该小企业负责人经常性借款还款,账上却从来没提一分钱的借款利息,财务费用中只存在工本费、手续费和银行存款利息,却根本没有反映借款的财务利息。
4. 小企业负责人为节税考虑随意处理会计业务。会计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序时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不得人为调整会计做账时间,可是小企业不少领导总是根据纳税申报需要人为调整会计做账时间。什么时候要费用就多给会计人员票据,什么时候不要费用就少给票据,票据做账时间与票据开具时间不同步。因为目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小企业所得税一季度申报一次,于季度末的下一个月15日前申报纳税。而对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等应该于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这样,就给小企业报税有个15天的斡旋余地,当某月收入比成本大得太多时,小企业负责人会动用下月15日前采购发票,使成本提前入账,推迟纳税时间。如:6月份收入较高,但成本较低,在7月10日有一笔购货,于是将7月10日的成本记入到6月,在7月15日报税时就可以少报相关税金了。
5. 代理记账会计对企业负责人唯命是从,监督乏力。代理记账会计为了避免被小企业负责人炒鱿鱼,一味听从公司领导吩咐,叫干啥就干啥,叫怎么做就怎么做,失去了自身的原则性立场,只是将账记录下来,保证账面金额正确,保证报表能通过就行,有的甚至帮助企业造假,进行偷税漏税。
6. 小企业代理记账会计人员不稳定。据调查,不少经验比较丰富的会计,同时给几家公司代理记账,有的多达6家。一个会计代理多家公司记账,会导致精力分散,不利于企业财务分析与管理。同时,由于有些小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不太理解,一遇到原则性的意见分歧,就会导致代理记账会计被解雇。二、搞好代理记账的合理化建议
1. 加强财政等部门的监管。对代理记账会计,财政部门应该加强管理,对每个小企业代理记账的会计,都要实际备案制,即小企业聘请某机构某个会计代理记账前应将该机构该会计相关资料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有责任对代理会计进行检查监管,对其是否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有无违规违法行为、是否按时参加了会计后续教育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检查各代理会计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予以公示。
2. 代理记账会计实行财政委派制。由财政部门按照小企业日常业务量的大小,或者资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再由财政部门向社会招聘委派会计,会计同时向财政部门和小企业负责,由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予以监督与考核。
3. 提高小企业负责人与代理记账会计的素质。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会计行为的规范,直接决定着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所以必须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小企业负责人对会计的认识与理解程度,同时,提高代理记账会计的业务能力。
4. 进一步明确小企业负责人与代理记账会计的责任。许多小企业负责人一方面对代理记账会计的会计行为横加干涉,另一方面一旦出了问题又以不懂会计、不是他自己做账等为由推卸责任,所以,为了提高代理记账的质量,保证小企业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性,应加大宣传,让小企业负责人知道,小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性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强化代理记账会计的法律责任,明确代理记账会计是企业会计资料真实与完整性的直接责任人。
5.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指一个企业的各级管理层,为了保护其经济资源的安全、完整,确保经济与会计信息的正确可靠,利用企业内部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程序和措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管理,防范代理记账舞弊,增强代理记账会计处理的准确性;有利于小企业负责人放心大胆地让代理记账会计自主工作,而将更多精力用于管理,进而提高小企业的经济效益。
主要参考文献
1. 黄毓玲.关于小企业代理记账问题思考.商业经济,2010;23
2. 祁琼,王琳.小企业代理记账的改革与完善.才智,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