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17 期
总第 669 期
财会月刊(上)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经济法模拟试题参考答案

作  者
郭守杰

摘  要

      一、单项选择题
1. C      【解析】 (1)选项A:劳动争议不适用于《仲裁法》;(2)选项B: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3)选项D:行政争议不能提请仲裁。
2. C      【解析】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3. D      【解析】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消灭)。
4. C      【解析】 (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2)选项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3)选项C: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监事的任期为法定制3年;(4)选项D: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的职权。
5. A      【解析】 (1)选项B: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2)选项C: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6. B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 B      【解析】 (1)选项A: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选项C: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选项D: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但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8. B      【解析】 投资总额在1 000万~1 250万美元之间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9. D      【解析】 (1)选项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合营者只能是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能是个人;外方合营者可以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2)选项B:在合营企业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3)选项C: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10. D      【解析】 (1)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2)选项B: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出资,应当依法以其“个人财产”(而不能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选项C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11. D      【解析】 (1)选项ABC: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公司董事会不按照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2)选项D: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而非以公司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C      【解析】 (1)选项AD: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如出票人与票据债务人存在合同纠纷;出票人存入票据债务人的资金不够);(2)选项B: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如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3)选项C:属于“对物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抗辩。
13. A      【解析】 (1)选项A:由于伪造人甲在票据上根本没有以自己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2)选项B: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乙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3)选项CD: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丙和丁属于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
14. D      【解析】 (1)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2)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15. D      【解析】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16. B      【解析】 (1)选项A: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选项B: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的变更,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3)选项C:乙公司和丙公司未对保证方式进行约定,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4)选项D:保证期间与保证的诉讼时效是两回事儿,选项D的表述将二者混为一谈。
17. A      【解析】 专利申请权属于甲、乙共有,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不能自行申请。18. C      【解析】 (1)选项A: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选项B: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3)选项C: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如果在行纪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4)选项D: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因此,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19. C      【解析】 (1)选项ABD: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视同销售;(2)选项C: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和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
20. D      【解析】 (1)选项A:纳税人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2)选项B:纳税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而非审批);(3)选项C:纳税人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21. B      【解析】 (1)选项AD:属于不征税收入(而非免税收入);(2)选项C:属于应税收入。
22. D      【解析】 (1)选项AD: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在本题中,技术转让合同已经生效,由于未经登记,乙公司尚未取得专利申请权,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2)选项B:是否已经制造出产品并非申请专利权的前提条件;(3)选项C:如果乙公司取得了专利申请权,可以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提出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
23. D      【解析】 (1)选项A: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不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乙公司使用该商标的行为并未侵犯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2)选项B:甲公司对该商标并不享有注册申请优先权,如果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3)选项C:未注册的商标并非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可以反对他人抢注,如果抢注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先用人可以通过商标异议或者撤销程序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不能根据《商标法》禁止他人仿冒、假冒其商标;(4)选项D:服务商标是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商标,商品商标则使用于商品。
24. B      【解析】 (1)选项A:如果“经营者”在其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构成不正当竞争,但不包括“销售者”;(2)选项C:采用抽奖式的附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 000元的,构成不正当竞争;(3)选项D:经营者只对竞争对手个人名誉进行攻击,不涉及商誉的,属于一般的人身权侵害行为,不属于“诋毁商誉行为”。
25. C      【解析】 (1)选项A:乙酒厂既非行政机关,也非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能成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主体;(2)选项BD:本题并未交待足够证据证明乙酒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此,不能直接认定乙酒厂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
1. BCD      【解析】 (1)选项A: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2)选项B: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无效;(3)选项C: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4)选项D: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2. BC      【解析】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 ABCD      【解析】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4. ABD      【解析】 选项C: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
5. AD      【解析】 (1)选项AD: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2)选项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3)选项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6. AC      【解析】 (1)选项B: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有限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与是否退伙无关;(2)选项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7. ABCD      【解析】 (1)选项A:无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能否同本企业进行交易,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2)选项B:普通合伙人“绝对不能”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非合伙协议事先“明确禁止”;(3)选项C:普通合伙人的出质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一般情况下可以出质,除非合伙协议事先“另有约定”;(4)选项D: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未约定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8. ABCD      【解析】 (1)选项A: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委托第三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选项B: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延长经营期限均需审批;(3)选项C: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出资转让均需审批;(4)选项D: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均需审批。
9. ABCD      【解析】 (1)选项A: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2)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般情况下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合营企业属于股权式企业,合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损益;(3)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合营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的当天实收资本可以为0;(4)选项D:二者修改公司章程均属于特别决议。
10. ABC      【解析】 (1)选项A: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2)选项B: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3)选项C: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4)选项D:律师丁通过“公开发行报刊”知悉的信息已不再属于“内幕信息”。
11. ABC      【解析】 选项D: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12. ABC      【解析】 选项D: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13. AD      【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有权依法采取查询、冻结和扣划措施的只有人民法院、税务机关和海关。
14. ABC      【解析】 选项D: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15. ABC      【解析】 (1)选项AC: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履行债务;(2)选项BD:提存成立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16. BD      【解析】 (1)选项AB: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2)选项CD: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但“流质条款”的无效不影响质押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17. ABD      【解析】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18. BCD      【解析】 (1)选项AB: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2)选项D: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19. BC      【解析】 (1)选项AB:商标侵权限于“销售”,不包括“许诺销售和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2)选项C: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仍构成侵权,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3)选项D:外观设计的专利侵权限于“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不包括经营性使用)。
20. AB      【解析】 选项CD: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三、判断题
1. ×      【解析】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2. 􀳫
3. ×      【解析】 合营各方均违约时,视同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解散,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4. ×      【解析】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
5. 􀳫
6. ×      【解析】 增值税的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之后,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7. 􀳫
8. ×      【解析】 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自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9. 􀳫
10. ×      【解析】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而非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简答题
【案例1答案】 (1)甲公司的出资方式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2)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甲公司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乙有权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更换。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5)丁公司没有资格受让甲公司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案例2答案】 (1)追索对象包括:A公司、D公司、B公司和E公司。
【解析】 由于付款人C公司拒绝承兑,并不是票据上的主债务人,不能向C公司追索。
(2)C公司不能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8万元为由拒绝付款。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C公司)不得以其与出票人(A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3)被保证人为A公司。根据规定,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在本题中,该汇票未经承兑,因此,出票人A公司为被保证人。
(4)D公司可以向A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在本题中,保证人D公司只能向被保证人A公司行使追索权。
【案例3答案】 (1)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8 000+58.5÷(1+17%)]×17%=1 368.5(万元)。进项税额=986+40×7%=988.8(万元)。应纳增值税=1 368.5-988.8=379.7(万元)。
(2)管理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8 000+58.5÷(1+17%)+200]×5‰=41.25(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45×60%=27(万元)。管理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27=18(万元)。
(3)销售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8 000+58.5÷(1+17%)+200]×15%=1 237.5(万元)。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540+60=6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据实扣除,不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4)支付给残疾人职工的工资,可以加计扣除100%,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5)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 000+58.5÷(1+17%)+200-6 650-48.97-(400-18)-700-100-325=44.03(万元)。
(6)该企业2012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44.03×25%=11.01(万元)。因企业已预缴企业所得税54万元,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应退还企业所得税税额=54-11.01=42.99(万元)。
五、综合题
(1)天翼资本认为A公司首次出资额不符合法定比例要求的观点不正确。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但并不要求每个股东的首次出资均需达到该股东认缴出资总额的20%。在本题中,恒信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为800万元,高于注册资本的20%。
(2)天翼资本认为A公司的实物出资义务未履行完毕的观点成立。根据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不能认定为履行了出资义务。在本题中,在A公司将房屋过户给恒信公司之前,其实物出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
(3)甲无权拒绝丙关于返还恒信公司分红的请求。根据规定,在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关于出资的约定合法的情况下,二者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题中,因甲、丙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合法有效,且丙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故甲无权拒绝丙返还分红的请求。
(4)恒信公司有权拒绝丙关于确认其股东身份的请求。根据规定,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本题中,因乙和A公司均予反对,恒信公司有权拒绝丙关于确认股东身份的请求。
(5)B公司有义务在7月8日发出公告。根据规定,在市场就重大事件出现传闻,或者公司证券出现异常交易情况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在本题中,公司收购属重大事件,因此在市场出现收购传闻且B公司股价异动的情况下,B公司有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6)丁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属于内幕信息,丁作为恒信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知悉了该信息,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其在该信息公布前买入B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