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17 期
总第 669 期
财会月刊(上)
会计考试
1309 会计自测题解

作  者
北大东奥

作者单位
北大东奥

摘  要

      1. 长江房地产公司(简称“长江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将一建筑物对外出租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租期为3年,每年12月31日收取租金200万元。出租时,该建筑物的原价为3 500万元,已累计提取折旧80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2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20年,当日公允价值为2 000万元,长江公司对该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2011年12月31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2 185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2 150万元。2012年12月31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2 080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2 000万元。
2013年12月31日租赁期满,长江公司收回该投资性房地产并对其进行更新改造,同日与丙公司签订协议,该投资性房地产更新改造完成后出租给丙公司,协议约定以改造完成日为租赁期开始日,租期为2年,年租金为360万元,每年12月31日收取当年租金,租赁终止日收取剩余部分租金。
更新改造过程中领用原材料100万元,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发生人工成本23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支出98万元。更新改造工程于2014年6月30日完工,更新改造完成后预计该建筑物的尚可使用年限为3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并于当日交付丙公司使用。
2014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估计可以合理地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因此决定将该投资性房地产改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2 520万元。2015年12月3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2 480万元。2016年6月30日,租赁期满,长江公司收回投资性房地产后将其出售,取得价款2 500万元,另发生相关营业税125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要求:编制长江公司上述经济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2. 已知:A、B两种证券构成证券投资组合。A证券的预期收益率为10%,方差是0.014 4,投资比重为80%;B证券的预期收益率为18%,方差是0.04,投资比重为20%。
要求:
(1)A证券收益率与B证券的相关系数是0.2,计算:①该证券投资组合的预期收益率;②A证券的标准差;③B证券的标准差;④证券投资组合的标准差。
(2)当A证券与B证券的相关系数为0.5时,计算:①该证券投资组合的预期收益率;②证券投资组合的标准差。
(3)结合(1)(2)的计算结果回答以下问题:①相关系数的大小对投资组合预期收益率有没有影响?②相关系数的大小对投资组合风险有什么影响?
      3. 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的有关情况如下:
(1)甲公司由A企业、B企业、C企业共同投资于2×08年1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 000万元,其中A企业认缴的出资为600万元,B企业认缴的出资为300万元,C企业认缴的出资为1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A企业、B企业、C企业的首次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5%,其余75%的出资在2×09年7月1日前缴足。
(2)2×08年2月,甲公司为A企业1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表决时,A企业未参加表决,B企业赞成,C企业反对,股东会通过了该项决议。
(3)2×08年4月,甲公司采取欺诈手段,与乙公司签订了1 000万元的买卖合同,乙公司依约发货后,甲公司股东A企业蓄意转移公司财产,以甲公司财产不足为由拒绝支付乙公司货款。债权人乙公司要求股东A企业清偿1 000万元的债务。
(4)2×08年5月,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给甲公司造成了200万元的经济损失。股东B企业书面要求董事会、监事会对丙公司提起诉讼,但遭到拒绝。于是B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赔偿损失。
(5)2×08年6月,股东C企业拟将自己的全部出资对外转让给D企业,C企业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A企业、B企业征求同意,但A企业、B企业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予以答复。
(6)2×08年7月1日,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立决议,在股东会表决时投反对票的B企业请求甲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但B企业与甲公司在60日内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和出资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股东会对担保事项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债权人乙公司要求股东A企业清偿债务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股东B企业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指出C企业能否转让自己的出资?并说明理由。
(6)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指出B企业还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 (1)2010年12月31日,借:投资性房地产3 500,累计折旧800,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贷:固定资产3 500,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800,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200。
(2)2011年12月31日,借:银行存款200;贷:其他业务收入200。借:其他业务成本125(2 500÷20);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25。
2011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3 500-800-200-125=2 375(万元),可收回金额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中较高者即2 185万元,应计提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金额=2 375-2 185=19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190;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90。
(3)2012年12月31日,借:银行存款200;贷:其他业务收入200。借:其他业务成本115(2 185÷19);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15。
2012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2 185-115=2 07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2 080万元,高于其账面价值,不应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但是以前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也不能转回。
(4)2013年12月31日,借:银行存款200;贷:其他业务收入200。借:其他业务成本115;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15。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1 955,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 155,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390;贷:投资性房地产3 500。
(5)更新改造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的核算: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445;贷:原材料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应付职工薪酬230,银行存款98。
2014年6月30日,更新改造完成时,借:投资性房地产 2 400;贷:投资性房地产——在建2 400。
2014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借:其他业务成本40(2 400/30×6/12);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40。
2014年12月31日,确认租金收入,借:银行存款180(360/2);贷:其他业务收入180。
2014年12月31日,满足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2 520,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40;贷:投资性房地产2 400,盈余公积16,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44。
2015年12月31日,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40。借:银行存款360;贷:其他业务收入360。
2016年6月30日,收到剩余租金:借:银行存款180;贷:其他业务收入180。处置时,借:银行存款2 500;贷:其他业务收入2 500。借:其他业务成本2 480,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40;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2 520。借:其他业务成本4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25;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25。
      2. (1)①证券投资组合的预期收益率=10%×80%+18%×20%=11.6%。
②A证券的标准差=[0.014 4]×100%=12%。
③B证券的标准差=[0.04]×100%=20%。
④证券投资组合的标准差=
[(0.12×80%)2+(0.2×20%)2+2×(0.12×80%)×(0.2×20%)×0.2]×100%=11%。
      (2)①证券投资组合的预期收益率=10%×80%+18%×20%=11.6%。
②证券投资组合的标准差=
[(0.12×80%)2+(0.2×20%)2+2×(0.12×80%)×(0.2×20%)×0.5]=12.11%。
      (3)①相关系数的大小对投资组合预期收益率没有影响;
②相关系数的大小对投资组合风险有影响,相关系数越大,投资组合的风险越大。
      3. (1)出资期限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应在5年内缴足。在本题中,甲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出资期限均符合规定。
(2)股东会对担保事项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接受担保的A企业未参加表决,该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乙公司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B企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董事会、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C企业可以转让自己的出资。根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在本题中,由于股东A企业、B企业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因此,C企业可以转让自己的出资。
(6)B企业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