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17 期
总第 669 期
财会月刊(上)
一事一议
浅析医院科教经费的核算与管理

作  者
仝茜煜 范 萍

作者单位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摘  要

为系统、明确地反映医院承担科研和教学任务所产生的相关收支,强化科教经费的管理,新医院会计制度专门设置了“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和“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目。明确了科教项目收入是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还明确了科研项目支出,是医院使用除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科研、教学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并提出由国家财政补助的相关科教项目收入和支出不在“科教项目收入”和“科教项目支出”科目核算。这既充分体现了医院财务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要求,也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目标。
1. 科教项目收入的核算。①医院科教项目收入来源一般包括教育部门、科技部门拨付的科教项目资金,世界卫生组织、各基金会、各国资助的课题研究资金,新医疗技术和新药品临床观察费等。根据新制度要求,科教项目收入的确认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予以确认,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②为区分科研项目和教学项目,医院可根据需要,在科教项目收入科目下设科研项目收入、教学项目收入两个明细科目进行具体核算。
2. 科教项目支出的核算。①医院使用除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科研、教学项目资金,为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卫生材料等物资发生支出时,按实际支出金额确认科教项目支出。②医院可在科教项目支出科目下,设置“科研项目支出”和“教学项目支出”两个一级明细科目,对科研项目支出和教学项目支出进行严格区分。③为更好地配合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在一级明细科目下应根据具体支出性质设置测试计算分析费、能源动力费、会议费、差旅费、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费、实验材料药品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管理费等二级明细科目。④按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等对不同的科教项目设置辅助核算明细账,有助于全面反映科教项目经费的来源、自筹配套比例、支出范围和去向等情况,使科研、教学项目经费的核算更加准确完整,更有利于加强科教项目收支的管控。
3. 与科教项目收支科目相关的净资产核算。在净资产类科目中,与科教项目收支科目有联系的两个科目分别是“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和“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
(1)“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目应在使用科教项目收入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卫生材料等物资发生支出时予以确认,并在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入使用后按期计提折旧、摊销或领用发出库存物资时一并予以冲减。
使用多渠道来源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计提折旧、摊销时应冲减的“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目金额,以相关资产应计提的折旧、摊销额乘以相关资产入账成本中科教项目资金所占的比例确定。处置、盘亏未提足折旧、摊销的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未领用发出的相关库存物资,发生盘亏、变质、毁损的,应在冲销相关资产的同时将该资产所对应的尚未冲减完的待冲基金一并冲销。
(2)“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反映医院尚未结项的科教项目所取得的累计科教项目收入减去所发生的累计科教项目支出后,留待以后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医院已经结项但尚未解除限制的科研、教学项目结余资金。当科教项目结项后,有结余资金并解除限定的,可以从“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结转入“事业基金”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