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11 期
总第 663 期
财会月刊(上)
会计考试
每股收益计算题应试技巧

作  者
许庆建

作者单位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财经系 郑州 450042)

摘  要

      【摘要】每股收益考题是CPA《会计》考试的热点,也是考生容易失分的地方。本文以CPA《会计》考试真题为例,总结出其命题的规律及应试技巧,以供应试者参考。
【关键词】每股收益   CPA   应试技巧 

      【摘要】每股收益考题是CPA《会计》考试的热点,也是考生容易失分的地方。本文以CPA《会计》考试真题为例,总结出其命题的规律及应试技巧,以供应试者参考。
【关键词】每股收益   CPA   应试技巧  股数的权数为拟行权的时间÷报告期时间。
对于承诺高于市场价回购合同,应试者也需站在企业经济资源流动的角度来计算其稀释性。当回购价格高于市场均价时,由于流出的经济资源大于流入的经济资源,故会对每股收益造成稀释,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回购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稀释每股收益=A /(B+增加的普通股加权股数),其中,加权权数=拟回购的时间÷报告期时间。
当三类具有稀释效应的金融工具同时存在时,我们应按照稀释性的程度对其进行排序。一般,认股权证、股份期权、承诺高于市场均价回购合同,对盈利企业的每股收益均具有稀释效应,但对非盈利企业则具有反稀释效应。而不同的可转换证券,则应按增量每股收益的大小进行排序,增量每股收益越小,稀释性越强。当某可转换债券的增量每股收益大于前述计算的稀释每股收益时,则应停止进一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股数变动,如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和并股等,由于既不影响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也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故不考虑其稀释性。
例2:接例1,丙公司20×7年度的稀释每股收益是(   )。
A. 0.71元    B. 0.72元   C. 0.76元   D. 0.78元
解析:对丙公司2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造成稀释的是丙公司10月1日批准的股票期权。其增加的无对价的股数=(2 000-5×2 000/10)=1 000(股),由于拟行权的时间为10月1日,则增加的无对价加权股数=1 000×3/12=250(万股),稀释每股收益=12 000/(15 600+250)=0.76(元),答案为C。
三、每股收益重新计算题的应试技巧
对于每股收益重新计算题,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深入理解重新计算的原理:可比性原则。企业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和并股、配股等,造成了企业股份的变动,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企业应当在相关报批手续全部完成后,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二是掌握不同原因引起的每股收益重新计算的方法。对于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股数变动,如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和并股等,经重新计算的以前年度的每股收益=以前年度的每股收益÷调整系数,其中,调整系数=1+(-)股份变动比例;对于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股数变动,如配股等,经重新计算的以前年度的每股收益=以前年度的每股收益÷调整系数,其中,调整系数=行权前发行在外普通股的每股公允价值÷每股理论除权价格,每股理论除权价格=(行权前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公允价值总额+配股收到的款项)÷行权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例3(2009年计算分析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6年至20×8年的有关资料如下:①20×6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82 000万股。②20×6年5月31日,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甲公司以20×6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共计发放12 300万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20×7年5月31日按照每股6元的价格认购1股甲公司普通股。20×7年5月31日,认股权证持有人全部行权,甲公司收到认股权证持有人交纳的股款73 800万元。20×7年6月1日,甲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将注册资本变更为94 300万元。③20×8年9月25日,经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以20×8年6月30日股份94 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股股票股利。④甲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6年度为36 000万元,20×7年度为54 000万元,20×8年度为40 000万元。⑤甲公司股票20×6年6月至20×6年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20×7年1月至20×7年5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本题假定不存在其他股份变动因素。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6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计算甲公司20×7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计算甲公司20×8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经重新计算的比较数据。
解析:(1)A=36 000(万元),B=82 000(万股),甲公司20×6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36 000/82 000=0.44(元/股)。20×6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具有稀释效应的期间是20×6年6月至20×6年12月,则市场均价应选择每股10元,增加的无对价的股数=12 300-12 300×6/10=4 920(万股)。由于稀释期间为6月1日至12月31日,则增加的无对价加权股数=4 920×7/12=2 870 (万股),稀释每股收益=36 000/(82 000+2 870)= 0.42(元/股)。
(2)A=54 000(万元),B=82 000+12 300×7/12=89 175(万股),P公司20×7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54 000/89 175= 0.61(元/股)。由于认股权证在行权前对基本每股收益具有稀释效应,认股权证具有稀释效应的期间是20×7年1月至20×7年5月,则市场均价应选择每股12元,增加的无对价的股数=12 300-12 300×6/12=6 150(万股)。由于稀释期间为1月1日至5月31日,则增加的无对价加权股数=6 150×5/12=2 562.5(万股),稀释每股收益=54 000/(82 000+12 300×7/12+2 562.5)=0.59(元/股)。
(3)A=40 000(万元),B=(82 000+12 300)×1.2=113 160(万股),甲公司20×8年基本每股收益=40 000/113 160=0.35(元/股)。由于不存在稀释因素,则20×8年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0.35(元/股)。因为是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股票股利派发,则重新计算的调整系数=1+0.2=1.2,故经重新计算的2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61÷1.2=0.50(元/股),经重新计算的20×7年度稀释每股收益=0.59÷1.2=0.49(元/股)。
主要参考文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