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4 期
总第 656 期
总第 656 期
财会月刊(下)
案例与分析
【作 者】
刘亭立 曹锦平
【作者单位】
(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北京 100124)
【摘 要】
【摘要】VIE模式的应用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将该模式的具体架构与实际应用结合起来分析,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它的利弊。本文结合支付宝案例,对企业采用VIE模式的动因、具体过程以及VIE模式的利弊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VIE模式 支付宝 风险控制
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y),中文是指协议控制模式,是指离岸公司通过外商独资企业与内资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来成为内资公司资产控制人和业务的实际收益人,从而规避我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于限制进入的规定。
2011年6月发生的支付宝事件引发了人们对VIE模式的广泛关注,VIE模式究竟该何去何从?本文通过对支付宝案例的深入分析,谈一点个人看法。
一、支付宝案例始末
1. 阿里巴巴集团的主要架构。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 Group)是1999年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包括美国互联网门户网站雅虎(持股39%)、日本IT产业投资公司软银(持股29.3%)、创始人马云及管理层(持股31.7%)。阿里巴巴集团的业务主要有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的B2B业务、淘宝商城的B2C业务、淘宝网的C2C业务、雅虎中国的搜索引擎业务、支付宝的网上支付业务,以及提供电子商务操作平台的阿里软件业务和提供网络广告服务的阿里妈妈等。其中主要运营B2B业务的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于2007年在香港成功上市,阿里巴巴集团持有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75%的股份,是其最大的股东。对于其他公司,阿里巴巴集团均持有100%的股份。阿里巴巴集团的股权结构如图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