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17 期
总第 513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我国开征资本利得税的适用性研究

作  者
陈游

作者单位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海外证券市场征收资本利得税的情况,分析了证券交易资本利得税在我国的适用性;然后指出和印花税相比,资本利得税更具有优越性,开征资本利得税是我国证券市场税收制度未来发展的趋势;最后提出了我国开征资本利得税的设想和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   资本利得税   差别税率   税负

      一、海外证券市场资本利得税征收情况简介
  资本利得是指资本商品如股票、债券、房产、土地或土地使用权等在出售或交易时收入大于支出而产生的收益,即资产增值。资本利得税是对资本所获收益所征纳的税,简单地说,资本利得税是对投资者买卖证券所获取的价差收益征税。资本利得作为一种所得,仍然属于所得税的征收范畴,是公司、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的组成部分。
  世界各国对证券市场税收体系的改革呈现两大趋势:一种是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以减免和废除股票交易印花税、开征资本利得税为主;另一种是亚洲少数国家和地区,保留甚至调高了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美国等西方国家取消股票交易印花税是基于国家经济稳定的基础是完善的自由市场,印花税是有形之手,其对资本市场发育的干涉容易引起市场的震荡,且它缺乏自动调节能力的认识。而亚洲新兴国家仍主要以股票交易印花税来调控市场,认为股票交易印花税可以强化对流动资本的管理,有助于抑制投机行为,稳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