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3 期
总第 655 期
总第 655 期
财会月刊(上)
商榷意见
【作 者】
耿贵珍(博士)1 李善星2 陈灏杰1 郭 燕1 陈思颖1
【作者单位】
(1. 防灾科技学院 河北廊坊 101601 2.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北京 100872)
【摘 要】
关于营改增后试点企业税负是否减轻,人们的研究结论不尽相同。《财会月刊》2012年第4期刊登了冷琳的《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会计处理及税负变化》,该文认为营改增后,营业税纳税企业变成了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只需承担增值税,税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减轻,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减税效果非常明显。《财会月刊》2012年第25期刊登了檀贺礼的《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税负变化的再分析》,该文认为这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虽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原来的重复征税问题,但实际上纳税人的税负却增加了不少。而本文认为,营改增后,企业税负(本文讨论的税负均为绝对数)增减与否不是一成不变的,与诸多影响因素有关,并以实例分析了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1. 营改增之后,不再计提营业税,所以营业税金及附加大幅减少,导致利润总额增加,所得税增加。此外,在确认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时,需要扣除销项税和进项税,影响到收入和成本的确认,进而影响到利润总额和所得税金额。
2. 营改增后减少了营业税,但是增加了增值税。由于企业增值税税率固定,销项税一般易于预计,所以应纳增值税金额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及对应税率。
3. 取消营业税、改征增税,流转税税额必然发生变化,以流转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必然会发生变化,进而也会影响企业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