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3 期
总第 627 期
总第 627 期
财会月刊(中)
改革与发展
【作 者】
文佑云
【作者单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广州 510540)
【摘 要】
【摘要】本文首先对我国总会计师制度和西方CFO制度在企业中的地位、职责、权限、任职资格、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了两者的差异及其原因。然后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入手,提出我国要实现总会计师制度向CFO制度转型,应在改善环境、提升地位、充分授权、明确职责、设立资格标准和加强行业管理方面作出努力。
【关键词】总会计师制度 CFO制度 地位 职责 权限 管理机制
一、西方CFO制度与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内涵
1. CFO制度的内涵。CFO一词源自美国,它是Chief Financial Officer的缩写,中文翻译为首席财务官或财务总监。在现代公司中,CFO作为十分重要、具有权威的高层管理职位,它掌握着企业的财务信息系统,是企业血液系统(现金资源)正常运行的操控者。具体而言,CFO不仅连接了金融市场和管理层,在股东和经营管理者之间起着纽带作用,而且是公司重要战略决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发达国家CFO制度是在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以及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背景下,由企业所有者以保障股东价值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专业人员、机构、制度和措施为依托所建立的财务监督与管理机制的总称。CFO制度总体来说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CFO对企业财务活动实施有效的外部监控;第二,CFO作为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接受董事会的委派,它是企业财务的最高管理者,也是负责企业财务资源调配的首要负责人;第三,CFO不仅拥有极大的财务权力,而且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