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2 期
总第 626 期
总第 626 期
财会月刊(上)
商榷意见
【作 者】
龙银州
【作者单位】
(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 广州 510445)
【摘 要】
【摘要】笔者不赞同唐来全同志《关于会计等式的探讨》一文所阐述的两个观点,阐述了自己的理由。同时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这一会计恒等式针对经济业务种类划分问题提出个人观点。
【关键词】会计等式 会计恒等式 经济业务种类
《财会月刊》2012年第10期(4月上旬)刊登了唐来全同志《关于会计等式的探讨》一文(以下简称“唐文”)。唐文主要讲了两个观点:
第一,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简称“基本等式”)含义不明确,该等式可能存在下列含义:①指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个会计要素之间的平衡关系;②指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类账户余额之间的关系;③指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个报表要素金额之间的关系。该等式到底是指哪一种含义?由于含义不明,所以“引起了会计理论和实务的混乱”。为了避免出现这种含义不明的问题,建议将“基本等式”明确界定为会计对象等式,同时使用等式“资产账户的余额=负债账户的余额+所有者权益账户的余额”(简称“关系式1”)和等式“资产类项目金额之和=负债类项目金额之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金额之和”(简称“关系式2”),并将“关系式1”明确为“账户等式”,“关系式2”明确为“财务报表等式”。
第二,基于数学的论证,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简称“综合等式”)不成立,建议将该等式改为“期末资产=期末负债+期初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投资-所有者减资-派给所有者利润+收入-费用+利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