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19 期
总第 623 期
总第 623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资料
【作 者】
何春艳
【作者单位】
(宿迁学院经济贸易系 江苏宿迁 223800)
【摘 要】
【摘要】《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已经在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在有关会计处理上大部分保持一致。本文主要从两者的不同之处做比较、分析,探讨更适合小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与《企业会计准则》一起构成我国企业会计基本准则框架下的两个重要的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而言的主要特点体现在:①会计处理简单,便于理解和操作;②从企业纳税的角度规范会计处理,尽量与税法规定保持一致;③能够给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标准化信息,有利于小企业进行融资;④有利于注册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本文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不同之处作以下辨析。
一、会计科目设置
由于小企业规模较小,经济业务相对简单,所以在会计科目设置方面也相对简单。《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60个一级科目。就资产类而言,《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所有资产一律不计提减值准备,因此少设置了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类科目,增加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及累计摊销等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总共有66个科目,但其科目名称与《企业会计准则》完全一致,这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符合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