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19 期
总第 623 期
总第 623 期
财会月刊(上)
学术交流
【作 者】
刘 哲 王 虹(博士)
【作者单位】
(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成都 610064)
【摘 要】
【摘要】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纵向比较呈现的不对称性是为了适应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横向比较呈现的不对称性是在同一框架下会计处理的“不可逆转性”。后者是本文重点要分析研究的会计处理的不对称性,包括“客观”不对称性与“主观”不对称性两种。本文具体分析现行会计处理的非对称性细节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透析非对称性会计处理产生的影响,并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可操作性建议。
【关键词】会计确认 会计计量 不对称性 会计准则
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偏重于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对称性问题继续成为学界的关注点。从准则中不难发现,不少性质相同或类似但方向相反经济业务在会计处理上却未保持对称性。本文依据会计选择的两个层面,也就是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会计选择和企业层面的会计选择对企业会计确认和计量的非对称性进行分类。会计准则委员会根据客观规律和宏观经济环境及其他因素作出的各种会计选择最终形成了我国会计准则的框架体系,从准则层面上约束企业的经济行为,从中表现出的非对称性,称为“客观”非对称性,也可叫做准则层面上的非对称性。企业在可选择的空间(会计准则框架)内,作出与自身相匹配的一系列选择,从中表现出来的非对称性,谓之“主观”非对称性,也可叫做企业层面上的非对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