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 619 期
【作 者】
龙文滨 周 茜
【作者单位】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会计学院 广州 510540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 广州 510632)
【摘 要】
【摘要】本文以2008年和2009年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 509个公司样本为对象,考察其股权结构、实际税负与公司价值的相关关系。研究发现,虽然税收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并非所有政府关系公司的实际税负会高于纯私人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税负的影响与政府控制方式和持股比例有关。相比多层次的间接控制关系,政府直接持有多数股权能促使公司履行更多的纳税义务。政府间接控制不仅没有给公司带来纳税压力,私人大股东反而可能利用政治资源来降低税负,而且税收是调节股权结构与价值关系的重要因素,随着实际税负水平的提高,特定股权结构公司与纯私人公司的价值差距将逐步扩大。
【关键词】实际税负 股权结构 公司价值
在我国,政府控股或参股的公司约占上市公司总数的三分之二,高比例的政府股权意味着政府干预可能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的制度因素(Li 和Zhang,2010)。目前有关政府股权与公司价值关系的理论文献相当丰富,学者们分别从公司治理、经营成本、预算软约束、融资便利性等角度,研究政府干预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后果,但没有达成一致结论。有学者提出,政府股权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取决于其具体途径,在不同的途径下,政府可能是一只“攫取之手”,也可能是一只“帮助之手”(吴联生,2009)。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公司经营的一项主要成本。那么,在不同股权结构的公司中,政府干预是否造成公司税负的差异?这些税负差异又如何影响市场对公司的估值呢?
在现有文献中,研究政府股权与公司税收关系的不多,且以定性研究或描述性比较为主,很少使用经验数据来检验二者关系。为此,本文以2008年和2009年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 509个公司为样本,研究股权结构对公司税负及公司价值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