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 612 期
【作 者】
白 旻
【作者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武汉 430070)
【摘 要】
【摘要】本文以2006 ~ 2010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检验了市场化进程和终极控制人对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结果表明:终极控制人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偏离度越大,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配的意愿和支付力度都呈明显减弱趋势,这种利用控制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在民营企业表现得尤为明显;而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提高,终极控制人利用现金股利分配侵占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隧道行为有所收敛。
【关键词】终极控制人 现金股利 市场化进程 代理理论
一、股利理论综述
股利政策是公司理财的核心内容之一,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Miller和Modiglian提出股利无关论以来,研究者基于不同的理论视角如股利税差理论、股利信号理论、顾客效应理论和股利迎合理论等,对现金股利政策进行了大量研究,其中代理理论是当前研究现金股利政策的主流理论之一。代理理论认为,由于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得作为外部人的股东(投资者)与内部人的经理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出于自利性考虑,经理存在将公司的盈余留存下来用于在职消费或过度投资而不愿意分配给股东的倾向,因此股利的支付可以降低代理成本(Jensen,1986;Holder,1998;原红旗,2001;廖理、方芳,2005)。
但是,发达国家有关现金股利代理问题的研究主要基于公司股权广泛分散的条件,这显然与东南亚国家特别是我国的现实背景不吻合。La Porta(1999)、Faccio and Lang(2002)等大量学者的研究表明,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企业的股权结构大多都比较集中。控股股东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股权分散下的“搭便车”现象,改善经理与股东在现金股利上的代理问题。然而,集中的股权结构也带来新的治理问题,如大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特别是控股股东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偏离所导致的代理问题(Claessens et al.,2002;Cheung et al.,2009)。例如,Ali、Chen和Radhakrishnan(2007)认为,在股权比较集中的企业中,大股东与小股东间的代理问题(第二类代理问题)明显不同于分散股东与管理层间的代理问题(第一类代理问题),控股股东可以通过转移资产、转移定价、配置资本和侵占现金等方式将公众公司的资源转移到控股股东手中,从而攫取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