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6 期
总第 610 期
财会月刊(下)
研究借鉴
我国与IASB政府补助处理规范比较

作  者
李 全

作者单位
(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安徽蚌埠 233030)

摘  要

      【摘要】 为了适应我国大量小企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客观需求,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 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提到了政府补助的相关内容,本文将通过《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有关政府补助内容的比较分析,对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政府补助的内容完善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政府补助   小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小企业管理、促进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据有关资料统计,在我国所有477万户企业中,小企业数量占97.11%、从业人员占52.95%、主营业务收入占39.34%、资产总额占41.97%。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老《小企业会计制度》已经无法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此外它与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差较大,既没有与国内主体会计准则相协调也没有与国际会计准则相趋同。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于2011年10月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从而替代相关内容早已过时的《小企业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