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4 期
总第 608 期
财会月刊(上)
学术交流
基于产权视角论商誉会计计量

作  者
刘万丽(博士)

作者单位
(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河南开封 475004)

摘  要

      【摘要】本文运用产权经济学理论分析商誉的产权。商誉不可与企业整体相分离而单独存在,是企业人、财、物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有明确、特定、唯一的归属,不能部分分割转让,投资业务中投资企业所得到的资产产权仅限于股权资产,商誉不能被部分购买,没有外购商誉,所有的商誉都是特定主体的商誉,只归属于产生它的特定受益主体。目前的商誉会计准则是在为实务寻找依据,并没有解决商誉本身的问题,解决商誉的会计处理问题应考虑商誉的归属权。
【关键词】商誉   产权   会计准则

      一、问题的提出
1. 早期关于商誉的“水分”说。邓小洋(2001)指出,商誉产生于12世纪。它主要表示一般意义上的善意感觉与愉悦的满意感,以及商业意义上的超额收益。从商誉产生到现在为止的主流理论都没有超出最早对于商誉的理解,只是随时代发展对于商誉的具体构成要素增加了不同的表达项目,对于商誉的计量方法有所发展而已。但商誉最早进入会计领域的称号却并不光彩,多见于“水分”、“股票掺水”、“高估资产”、“过度资本化”这样的批判性文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