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34 期
总第 602 期
总第 602 期
财会月刊(上)
案例分析
【作 者】
薄异伟
【作者单位】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山东潍坊 261011)
【摘 要】
【摘要】企业对房屋出租业务进行合理安排,如采取房屋租赁合同转变为仓储保管合同等方法,就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本文通过六个典型案例的分析,对企业房屋出租的纳税筹划方法进行探讨。
【关键词】房屋 出租 纳税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的房屋出租业务主要应纳营业税和房产税等,一般按租金收入的5%计缴营业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房产税。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房屋变得愈加紧俏,越来越多拥有房屋的企业以出租房屋作为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对企业房屋出租业务进行纳税筹划,以减轻企业的税负,很有现实意义。
一、将租赁合同转变为仓储保管合同的纳税筹划案例
例1:位于城市市区的某企业,拥有房屋三栋,其房产原值为2 000万元,如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房产原值的扣除比例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