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32 期
总第 600 期
财会月刊(中)
审计与CPA
论军民融合发展条件下的军地联合审计

作  者
张 祥

作者单位
(军事经济学院 武汉 430035)

摘  要

      【摘要】军民融合发展具有军民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特点,需要军队审计部门联合国家审计机关或有关审计机构对军民融合发展条件下的军事经济活动实施军地联合审计。本文对军地联合审计的内容作了简要介绍,并对如何顺利实施军地联合审计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军民融合发展   军地联合审计   审计程序   审计力量

   一、实施军地联合审计的重要意义
  在新世纪新阶段,要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必须统筹国防军队建设与经济建设,在武器装备建设、军事人才队伍建设、后勤保障能力建设等国防和军队建设诸方面,依托国民经济发展,走军民融合发展道路。军民融合发展条件下,相关军事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需要监督。军队审计部门作为法定的军事经济监督部门,必须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为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服务。
  传统的军内联合审计局限于军队审计部门与军内单位或部门的联合,已经不能适应有效监督军民融合的军事经济活动的需要。军民融合的军事经济活动具有军民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特点,涉及众多的军内外单位或部门,军队审计部门若不联合国家审计机关或有关审计机构共同审计,将因军队审计管辖范围的局限性而难以完成审计任务。所以,军队审计部门必须突破军内联合审计的做法,树立军地联合审计观,联合国家审计机关或有关审计机构,加强对军外单位或相关部门的联合监督,以弥补军内联合审计管辖范围窄的不足。但是,当前军队审计部门普遍缺乏联合国家审计机关或有关审计机构开展军地联合审计的实践经验。军队审计部门如何有效组织、实施军地联合审计是当前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