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16 期
总第 512 期
总第 512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资料
【作 者】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作者单位】
李瑞祯
【摘 要】
【摘要】本文通过对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进行分析,提出了新的简便计算方法,并通过举例对其具体应用进行了论证,以期为相关实务工作者提供借鉴。
【关键词】增值税 出口货物 免抵退税 计算公式
一、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的规定,在我国凡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免抵退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