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5 期
总第 593 期
财会月刊(上)
说法读规
刍议从价计征房产税计税原值的确定

作  者
朱丽琴

作者单位
江苏扬州国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扬州 225002

摘  要

      【摘要】本文从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税收相关政策等不同角度,分析如何确定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
  【关键词】房产税   计税原值   会计   税法

      为加强房产税的征收管理,引导纳税人正确申报,国家税务总局近年来陆续发布了相关税收文件加以规范。目前税收实务中存在的问题是: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成本未计入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土地使用权成本如何计入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本文从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层面并结合实务分析提出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一、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成本是否计入房产税计税原值中
  1. 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界定。其通常包括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电梯、中央空调、智能化楼宇设备等。